文静adela
发表于 2012-6-2 09:16:16
学习一下!
田敏
发表于 2012-6-5 20:03:26
应该不能认定工伤
时粉红
发表于 2012-6-12 09:24:11
不错哦{:4_112:}
堵奕菲
发表于 2012-6-28 08:28:05
学习!一定要好好学习~
回hui
发表于 2012-6-29 08:35:34
我学习一下
范范
发表于 2012-7-1 18:50:44
问题一:参加会议:是属于工作范畴,这个情况之下,是属于工伤的范畴:在工作区域发生的事故。
问题二:
案例2:是工伤;案例3不是工伤:案例2是工伤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一般他所处的行业都会有这样的一个工作过程;而案例3,这个要看案例发生地的社保局的口径:因为在一些城市,如果是公司提供的宿舍也是包括在工作场所之内的,也为什么很多企业不愿意提供宿舍的原因之一的:因为提供的场所安全是必须的条件之一的。
1、案例1中最后会被认定为工伤吗?依据是什么?
2、看完案例1、2,你认为所有的洗澡受伤都属于工伤么?
潘书萍
发表于 2012-7-4 10:07:38
学习,学习,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