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雯 发表于 2012-5-31 22:31:48

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

11月3日
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5月25日—6月25日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资格初审: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且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请于6月26日-28日(8:30-11:30,13:30-17:00)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北直街35号1楼。资格初审咨询电话:85681918,12333。

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携带以下规定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10月29日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二)教材征订和培训工作由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咨询电话:86617136。需订购教材的考生请于6月24日前到考试中心现场预订。错过征订教材的考生,可直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进行网上购买。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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