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起源:匪帮
因为工作的缘故,也是个人爱好,最近一直在看新制度经济学,其中讲到了国家的起源,与我们以往所学到或听到的真是不太一样。以下所写的仅是一个浅显的总结,并不一定准确,供大家思考吧。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从奴隶社会就开始出现;法国思想家卢梭,西方民主思想的开拓者之一,他在其社会契约论中认为,国家的产生是公民让渡了自己的权利而产生的。制度经济学有了一个新的视角,认为国家的产生来自于匪帮的演化。我们可以假设,当一个地区没有建立任何组织,匪徒肆意横行,常常掳掠人们的财富,对于这个地方的人们而言,最好的方式是离开此地,或者留下来,却保持贫困状态,不做任何劳动投入和财富的增加,这样匪徒便没有什么可以掳掠的东西。匪徒不确定性的强夺必然导致人们没有安全感,任何的投入都会被夺去,人们没有投入和增值的激励。这种状态在现实中不会持久,一方面是人们无法忍受长期的贫困,另一方面匪徒也无法忍受没有长期稳定的所得。因此双方都会渴望能有一种方式摆脱这种双输的状态,那么演化的结果是匪徒不再将人们敢尽杀绝或榨干,而是希望人们可以固定的提供给他们好处,于是“保护费”出现了。即匪徒可以定期的、以固定下来的数额向人们收取一定收入,不再竭泽而渔。对于善良的人们而言,他们在经历长时间的恐惧之后,发现匪徒的行为是可以预料的,被掳的收入不再是他们收入的全部,于是愿意交纳一定的费用,获得安全。人们也开始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或生产资料,在缴纳保护费之后,可以有更多的盈余。非理性的匪徒逐步变成了“常驻的匪徒”,这些匪徒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在其范围之内和帮会内部建立起非常严格的规矩。这是不是让我们想起了电影《教父》中的美国黑帮,有着相当完善的规则。这些“常驻的匪徒”不断扩大其势力范围,从一个小的区域到更大的区域,为了应付更加复杂的情况,统治更广阔的土地和人民,他们慢慢形成正规的军队、法庭和统治机构,于是最原始的国家产生了,以前的保护费变成了具有国家意志的税收。了解了这一点,我们还会理解,为什么梁山好汉可以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号,将“忠义”视为彼此最为重视的法则之一。这是因为他们如果要生存,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游戏规则,以及可以吸引臣民的口号,否则好汉们就是一帮乌合之众,没有人会听他们的。然而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这种侠肝义胆仅限于好汉之间,仅限于黑帮之内,可不包括那些不相识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孙二娘开黑店,杀无辜的路人做人肉包子,却不会玷污她在好汉中的名声。说到底,梁山好汉的造反,只不过是一伙匪帮不满意,宋朝那个更大的匪帮所搜刮的太多而已。当有一天大匪帮招安小匪帮合伙时,宋江这伙小匪帮也就感激涕零了,当然这中间确有一些真正的好汉,是被真正逼上梁山的,比如林冲,但他们最终只有一个死字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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