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检察机关将评选10佳民生案(事)例
9月23日获悉,为弘扬常州市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检察主题,彰显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常州市检察机关将开展10佳民生案(事)例评选活动。评选注重体现常州检察机关在促进和谐稳定、净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创新驱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服务保障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过程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社会影响好、成效显著的精品案件、检察建议、情况反映、调研报告等案(事)例。参选案(事)例须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3年11月25日已经终审的精品案件,具有典型性,效果良好。
10佳民生案(事)例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底。
初评后,12月举行汇报评审会,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及公安、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代表等共同参与评审。最终,选出10个“十佳民生案(事)例”及若干提名奖,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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