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为切实减轻常州市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经济负担,有效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我市决定从11月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向楼主学习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楼主呀,,,您太有才了。。。 呵呵,低调,低调!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占位编辑 向楼主学习 一直在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