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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再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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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蕾
时间:
2012-6-10 20:09
标题:
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再引争议
6月5日,人社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人民网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人社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此言一出再次引发网民震动,而关于延迟退休年龄近年来也一直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人社部称,退休年龄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涉及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
对于延长企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争执已久。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利于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增加退休后收入;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另有观点认为,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仍供大于求,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挤压岗位供给,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形势。还有观点认为,每个人身体状况差异很大,是否延长退休或领取养老金年龄可根据自愿,采取“弹性”政策,不应成为强制性或“一刀切”。
据了解,目前人社部正在对退休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在总结国内外一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国情,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科学论证,随着社会共识逐步增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形势] 连续三年社保养老问题最受关注 调查反对“延迟退休”声浪最高
近年来多次有关“提高退休年龄”的相关报道均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反对声浪一直居高不下。而“推迟领取养老金”似乎渐成了“提高退休年龄”的又一新的说法。
近几年的人民网两会调查显示,公众对关系民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2008年“社保养老”进入两会调查前十位;2009年的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险”位居第八位;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的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障”以数十万的得票排在首位。 “社会保障”位居榜首成为最受公众关注的话题。
媒体多次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提高退休年龄”普遍抱以反对的态度。2012年6月6日,人民网推出《人社部拟适时建议弹性延迟领养老金年龄,您怎么看?》的调查。一日内22053人参与,其中78.5%网友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年轻人就业;仅有10.6%人支持,认为平均寿命延长,养老金缺口大;另有8.6%持中立态度,认为应该根据自愿来选择是否延长。
人民网也曾在2008年11月5日推出大型网络调查《报道称退休年龄酝酿延迟至65岁,您怎么看?》,网友反应异常热烈,调查结果显示,共有超过12万名网友参与凋查,其中 62.2%的网友反对,30.2%的网友赞成。
目前来看,体力劳动者普遍认为提高退休年龄会使自己延迟享受退休金而利益受损,尤其是年轻人担心提高退休年龄会加剧本已严峻的就业形势。仅有相当知识分子及女干部支持提高退休年龄,认为这将保障两性公平视角下自身的权益。
对于“提高退休年龄”或“延迟领取养老金”,政府除了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之外,还面临养老金支付压力与缓解就业压力的双重矛盾,因此迟迟没有出台正式文件,只是2010年上海推出“柔性延领养老金”这一探索性政策。业界和学界的看法也不尽一致,日前的焦点仍旧停留于是否应该提高退休年龄或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层次上,而不是如何提高退休年龄的讨论上。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2-6-10 20:10
[反对]“提高退休年龄”不利普通劳动者及低收入人群 增加就业压力
观点一:延迟退休不利于社会公平,有可能造成利益集团的不公分配,延迟退休尤其不利于普通劳动者,不利于低收人群体。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副主任李晨光认为,对于企业职工工资低,工作条件恶劣,尤其一些临近退休的下岗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和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的人员延迟退休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为缴费增加,而领取养老金总数减少。
观点二:延迟退休会加剧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占去年轻人就业机会的30%。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张车伟副所长指出,延迟退休会加剧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矛盾。日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超过1.1亿人,每年大约有300万左右的人退休,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但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只有1000万左右,如果提高退休年龄,就占去机会的30%。这个比例相当惊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现在讨论“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多是在岗人员,一般来说衣食无忧,发出的多为强势声音。社会待业失业人群既缺少“代言人”,又没有相应的保障体系,是声音“微小”的弱势群体。对于社会待业、失业和隐性失业这个巨大人群来说,需要解决的是一个“有饭吃”的问题。孰轻孰重、孰先孰后,不言自明。在这场时沦中,有关部门要多倾听弱势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诉求,多反映大学生求职群体的心声,以及来自劳动力市场排着长队应聘者的感受。
观点三:填补“养老金支付缺口”不能成为延迟退休的理由。
李林指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等问题上,只有把就业以及国家财富的蛋糕做大了,社会养老金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尤其是,包括“延退”在内的改善养老条件,主要责任在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如何分配蛋糕的问题上,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增量的保障措施来缓解这个“缺口”,而不是把解决问题的一切希望寄托在目前延长退休年龄上。
观点四: 我国社保制度应建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应强调“补偿”和“返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教授认为,反对“延迟退休年龄”的社会心理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现行社保制度里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没有建立起多缴多得的密切联系,激励机制严重不足,明显的大锅饭因素扭曲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
在综合多次全国网民大讨论的社会心态与国民心理之后,郑秉文教授指出我们应至少得到三个重要启示: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关键在于把握住“精算中性”核心设计理念,必须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重要设计原则。二是现行社会保险的设计中,应该格外强调个人缴费(包括单位缴费)的“补偿”和“返还”性质,强调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对称性质,弱化“大锅饭”的“税性”因素,强化“私有性”的“费性”因素,避免给全社会以“税”的误解。三是现行保险制度中缺乏精算中性,个人缴费与未来受益之间联系松散,这个重大缺陷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对公平概念的理解。缺乏“精算公平”的保险制度必将导致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严重误解。我国社保制度应该建立起一个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2-6-10 20:11
[支持] 养老金缺口巨大 “晚退”可缓解收支压力 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
观点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人口红利”日渐消失加之养老金支付面临巨大缺口都迫切需要提高退休年龄。
郑秉文教授认为,“推迟退休年龄”有一定的道理:一是可以提高缴费收入,增加当期收入,缓解当期支付缺口压力。二是个人缴费时间延长,个人账户积累也相应增加,退休后拿到的钱也相应增加。通过参数调整调节养老待遇水平是全世界通用的做法。所谓参数主要是指三个参数:即延长退休年龄、降低给付标准和提高缴费标准,目的无非是增加社会保障制度财务可持续性。
郑秉文指出,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在内,我国企业的缴费率已经达到70%,这个费率在全世界都是最高的,已经没有了上调的空间;而随着物价上涨等因素,职工退休后待遇水平近年来大幅缩水,整体已经下降到几年前的50%,所以待遇水平不能再降。唯一可调整的只有“享受待遇的条件”。企业效益不好,很多人不到60岁就“早退”,把我国的实际退休年龄拉低了,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有延迟的空间。
从全世界范围看,延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在全球170多个已建立并运行多年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正而临日益严重的支付危机。大多数国家也选择把法定退休年龄逐渐延长至65岁或67岁。随着居民医疗水平的提高,可工作的时间也大大提高,退休年龄延后势在必然。据郑秉文教授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因此,“晚退”可说是缓解养老金收支平衡压力的“猛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郑功成教授认为,现阶段局部地区出现“用工荒”及劳动成本开始上升等现象,均表明人口红利期是不可持续的,劳动力可以“无限供给”的时代正在成为历史。但同时郑功成表示,他不同意将延长退休年龄取决于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充足。将延长退休年龄作为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手段是一种误导,是将公共政策实用化的表现。因为寿命持续延长后,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充足,也应当适度延长退休年龄,这符合劳动者合理调整人生周期的要求和代际公平的要求;如果寿命没有延长或者延长有限,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不足,也不应当延长退休年龄。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我国关于退休年龄的政策还是上世纪70年代制定的,迄今已经约40年,人口预期寿命提高,计划生育也使得缴费人数相应下降,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大变化,使得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如果实行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在此期间原本应退休者继续缴费,一方面弥补了基金总额的不足,另一方面又相对减少了基金的支出额。这将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和支出更平稳。
褚福灵同时强调,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是一项直接涉及民生和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为了降低由此可能带来的社会震动,使政策效益得以最大化,政策应不以一刀切的实施为宜,而应采取弹性介入的自愿原则来推行。
观点二:延长退休年龄是人类预期寿命延长和人力资本投资年限不断延长的要求,是维护代际公平的必然选择。
郑功成教授指出,现行退休年龄的规定,伴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和人均预期寿命的持续延长,直接导致了个人工作时间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日益严重地损害着代际之间的公平,同时也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构成了挑战。不尽快研究延长退休年龄问题,是对子孙及未来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只考虑所谓养老金负担来延长退休年龄而不考虑现实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等问题,则是对当代人不负责任的表现。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吕井海接受采访时表示,大约5年前上海就在部分行业试点过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一试点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长期未能实现做实个人账户的大环境有关。由于基本上是通过在职人员缴费,来为退休者发放养老金,加之目前人口老龄化加剧,因此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还是较大的。从国际上看,有些国家已经实施了65岁或者68岁退休的政策。如果延长10年,有些人身体条件可能不允许,而延长两三年则效果不明显,为此他建议,我国应以延长5年为宜。
观点三:现行退休政策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尤其会影响女性养老金水平。也不必然增加年轻人就业压力。
郑功成教授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通常在65岁以上,并且有逐渐延长退休年龄的趋势。从性别的角度看,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更显不合理,女性的预期寿命更长,但退休年龄却要早于男性10岁或者5岁,这影响了女性的养老金水平。人力资本投资周期的延长,可以维持劳动者在更长时间周期内的工作,这是延长退休年龄的另一重要原因。随着人们受教育年限的增加,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起始年龄逐步增加。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2年提升到2005年的7.83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平均起始年龄从16岁逐步上升到18岁,这两组指标还在持续攀升之中。
提高退休年龄不必然增加年轻人的就业压力。郑功成教授认为,从短期看,延长退休年龄会对我国就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取决于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而从长期来看,退休年龄的高低和宏观就业量不存在直接关系,延迟退休年龄与就业没有必然的联系。从宏观来看,一国的就业容量并不取决于退休人员所占岗位的数量,而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从表面上看,延长退休年龄会影响青年人就业,但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上,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老年人就业和年轻人就业并不存在绝对的替代关系。由于退休年龄低,老年人“退而不休”的现象相当普遍,大量退休老人在从事着有收入报酬的劳动,从而并未从总量上释放出足够可供年轻人就业的岗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贡森认为,延长职工退休年龄与现有就业不会有太大冲突,因为我国服务行业、社会公共行业、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逐渐吸收新增就业群体。
观点四:“弹性退休”是破解养老与就业矛盾的好办法,但应统筹考虑,循序渐进。
2008年11月6日,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三届年会上表示,我国将在明确最低退休年龄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建立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年龄密切挂钩的计发办法,遏制不合理的提前退休现象。而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多数专家们的支持,认为这是平衡养老与就业问题的“中间路线”,具有可操作性。
郑秉文教授认为,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情况实行弹性退休。一是可以延长一些特殊行业的退休年龄。比如技术工人。二是应该调整特殊高危行业和特殊工种的范围。三是对一些智力密集型的行业,尤其是科学技术研究人员,应该允许弹性退休。因为60岁往往正是他们事业的巅峰,是研究转化为成果的重要阶段,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却硬性责令退休,无疑是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认为,为应对老年风险,中国应建立老年风险的内在应变机制,例如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制。可以考虑采取“女先男后,小步渐进”的延长退休年龄方略,力争用几十年的时间,把退休年龄提高到一个适中的年龄段。另外,中国可以借鉴一些国家采取间接提高退休年龄的办法,如延长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参保年限或工龄,减少提前退休者的养老金数额等。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2-6-10 20:11
[中立] “柔性延领养老金”与“提高退休年龄”有别 社会认同度较高
对于上海试行“柔性延领养老金”,业界几乎都给予充分认可和较高的评价。
观点一:上海试行“柔性延领养老金”与“提高退休年龄”有区别。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认为,退休待遇是多项的,不能将延迟申领养老金与退休年龄简单地画等号。对于“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人员,他们部分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在养老金方面没有体现退休人员的特点。
《试行意见》是对领取养老金问题做出规定,不涉及退休年龄问题。自办理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申报备案手续的次月起,企业及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医疗、失业及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
观点二:上海试行“柔性延领养老金”赋予人们选择权的同时,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柔性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平衡了不同群体的不同想法,增加了人们的选择权。
鲍淡如认为,出台这个试行意见的目的是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作用,而非简单地为了缓解养老基金的压力。虽然基础养老金、账户养老金等的计算比较复杂,但国家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已经明确了“越晚申领养老金越多、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多、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多”的基本原则。因此,延迟申领养老金对个人来讲可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水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燕绥教授认为,从目前来看,硬性推行延迟政策对于人力资本比较低、就业风险比较大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于人力资本比较高的人,过早退休也是一种浪费。柔性原则很好地考虑到了这两个群体的需求,增加了不同群体的选择权。此外,杨燕绥教授分析指出,从全国范围来看2015年15—64岁劳动力供应将出现“拐点”,呈现下降趋势;2035年8.1亿劳动人口将供养2.94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因此,延迟申领养老金,还可以改善养老保险赡养比,有利于缓解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压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教授举例解释,以女性退休年龄55周岁为例,16岁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时间约为39年,23岁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时间约为32年,28岁博士生毕业工作时间约为28年。受教育程度越高,服务社会时间越短。因此,允许各类人才延迟申领养老金并继续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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