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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义波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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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雯
时间:
2012-6-26 21:40
标题:
王义波的遗书
王义波的遗书
常州市政府相关领导:
您们好!
当您们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离开的原因是被建滔(常州)化工有限公司、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逼死的,只有在建滔公司跳楼一死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以死来控诉建滔公司的诬陷、在建滔遭受的排挤、打压、被打击报复,作为P民的我无权无势,如何和财大气粗一个集团公司对抗?连自己的工资都要不到,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如何生存?基本情况如下:
我,王义波,男,现年33岁,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人,身份证号码:420923197901190619手机号码:13585331038,任建滔(常州)化工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同时兼任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在2012年4月份向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追讨劳动报酬没有得到答复,于2012年4月24日向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于2012年4月28日立案受理,案号为常新劳仲案字(2012)第289号,建滔公司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对我采取了一系列的报复行为,使我不能正常工作,在2012年5月16日8:00左右带领保安将我带到保安室里面审讯,限制我人身自由,我于8:03左右报警,110**赶到后,建滔公司口头通知我休息,不用上班,不能进入厂区,等通知。我回到宿舍(外租),9点多钟,建滔公司安排3名保安到我宿舍,强行要求我于16:00前搬出宿舍,我无奈只有搬出,以上都有110报警记录为证。直到2012年5月18日建滔公司才书面告知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其中1条居然被建滔公司诬陷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业务关联单位回扣酬金,构成受贿),落款日期却是2012年5月15日,我和建滔公司履行了离职手续交接后。建滔公司不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出具书面《常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终止证明》、支付4、5月份工资、年终奖金、保密及竞业限制费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我只有向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建滔(常州)化工有限公司劳动报酬,劳动仲裁委于2012年5月28日立案受理,案号为常新劳仲案字(2012)第338号。但建滔公司神通广大居然以“受害者”的身份向常州市新北区**部门报警称我伪造劳动合同诈骗建滔公司100余万元,硬是颠倒事实黑白,我腰身一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所有的劳动合同都是建滔公司加盖公章后给我的,居然成了我诈骗的重要依据,真是天大的冤枉。建滔公司又以**机关刑事立案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中止审理,我连最基本的4、5月份的工资都不给,我作为一名小P民,何处伸冤?建滔公司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合法的企业,从不违法,建滔公司现有140余名员工,请向这些员工调查一下,建滔员工每天上班多少小时?什么时候发工资?有无克扣工资行为?100%的人会向政府反映建滔员工超时加班,每月上班26天,每天上12小时,每月加班加点高达80-100个小时,建滔公司原来承诺每月15-18日发放上月工资,但起码要拖欠到25日以后,未经员工同意,非法克扣爱心基金、罚款、扣除车队驾驶员每人5000元押金等等。
建滔公司领导在开早会时居然扬言宁可花再多的钱给XXX部门,也不愿给我1分钱,我只有一死,用我的鲜血来染红建滔公司的黑暗,我死后不要我家人建坟,就将我的骨灰撒在建滔公司门口,我生看不到建滔公司违法行为被处理,我死也要在这儿见证被查处的那一天。陷害我的建滔公司的副总经理陈磊,我在天上、在他梦里会找他的。
请政府领导明察,为我主持公道!
王义波绝笔2012-6-22
亲爱的爸爸、妈妈、老婆、大姐夫、大姐、二姐夫、二姐:
我怀着对你们无比眷恋的心情离开了你们,我知道这是及不负责任的一种选择,但我,别无选择。如其被建滔公司陷害的生不如死,不如我一死了之,了结我和建滔公司的恩怨。爸爸、妈妈:从小您们教育我遵纪守法,做一个有出息的人,为你们增光,前者我做到了,我没有任何实施违法的行为,后者我让您们失望了,让你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原谅儿子的不孝;
老婆财猫:我离开后,所有的重担就落在你身上了,原来我的不辞而别,我走后,你回我家将儿子教育成人,把孝感的房子卖了,房产证已办好,在开发商会计付小姐手上,把欠大姐夫4万元、二姐夫8万元钱及利息还给他们,你今后的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但你一定要把我父母看做成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孝顺他们;姐夫、姐姐:我最放心不下的是爸爸妈妈和儿子,拜托你们照顾了。
我离开后,你们一定要要求常州政府帮我洗刷我的两大罪名:合同诈骗和受贿罪,还我清白,我不想死后都背着这种罪名,让儿子长大都抬不起头做人。
王义波绝笔2012-6-22
大家看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呢,作为HR的我们,如何更好的去应对。
作者:
陈万霞
时间:
2012-6-26 22:08
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作者:
雷绍金
时间:
2012-6-26 22:58
真人真事儿?
作者:
李建伟
时间:
2012-6-28 10:28
这人,我认识,呵呵,建滔一直就是这么的黑,我也曾深受其害
作者:
李建伟
时间:
2012-6-28 10:30
王义波只是众多受害者之中最郁闷的一个,但不是 最惨的一个,建滔常州总经理刘铁军,副总经理陈磊,都不是可以作为人的范畴来定义的角色,刘铁军就是当初陷害我的主推手
作者:
李建伟
时间:
2012-6-28 10:42
追述一点,建滔常州现任总经理叫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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