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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芳草    时间: 2012-6-29 09:13
标题: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原则
各位同仁,请问下,员工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工伤,是怎么赔偿的?
有人说交通事故和工伤之间的关系是填平原则,也有的说是交通事故和工伤是两个互不干涉的
作者: 紫竹    时间: 2012-6-29 14:33

作者: 贾玲    时间: 2012-6-30 08:43
这方面的专业度还不够,最好直接咨询律师比较好些。。。。。
作者: 芳草    时间: 2012-6-30 13:28
唉,我们公司是上海的律师,他也说是填平原则,现在我也搞不清了,再去找人问问去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2-6-30 17:59
一般都是填平政策~~
作者: 谢雯    时间: 2012-6-30 22:17
武进目前是填平原则的。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2-7-1 22:18
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双重赔偿,需要视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主要分成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2.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是我查找了最近2年的案例后给的答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作者: 芳草    时间: 2012-7-2 12:44
喻蕾 发表于 2012-7-1 22:18
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双重赔偿,需要视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主要分成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 ...

谢谢,今天去找律师咨询下,等到最后的结果下来,也会再跟大家分享下
作者: 谈广    时间: 2012-7-3 14:01
关于交通事故和工伤认定,各个城市都是有区别的,常州这边应该是填平原则。处理起来一般先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如果有肇事等原因再走工伤认定..........................
作者: 芳草    时间: 2012-7-3 16:48
昨天下午去了下劳动局,然后咨询了下,他们说是分开赔偿,各赔各的,重复部分工伤不用赔
作者: 中吴律师卞俊文    时间: 2012-7-3 19:38
常州中院【2011】第35号文件,第33条“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误工费等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就常州地区而言既是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除了上述条款中列明的赔偿项目外,其他的项目都可以依法向赔偿责任人主张赔偿,对构成残疾或造成死亡的可以说是双重赔偿。
作者: 芳草    时间: 2012-7-4 11:39
谢谢卞律师
作者: 邹建芬    时间: 2012-7-5 13:59
学习了,谢谢!
作者: 宣晓春    时间: 2012-8-2 10:27
我们也有一个的,肇事者一半的责任,被撞死了,哎,估计不久之后,也要赔钱了的
作者: 芳草    时间: 2012-8-2 14:01
现在公司已经走到行政诉讼了,结果还有待续中……
作者: 中吴律师卞俊文    时间: 2012-8-8 11:42
宣晓春 发表于 2012-8-2 10:27
我们也有一个的,肇事者一半的责任,被撞死了,哎,估计不久之后,也要赔钱了的

你们不是有工伤保险嘛,赶紧先报工伤啊
作者: 宣晓春    时间: 2012-8-9 10:33
中吴律师卞俊文 发表于 2012-8-8 11:42
你们不是有工伤保险嘛,赶紧先报工伤啊

谢谢卞律师,他是派遣工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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