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参保人员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到实习当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到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处理。
参保大学生在非寒暑假期间,确需回本人原户籍所在地就医的,可凭高校相关证明,事先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就医后到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