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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销售员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疾病获公司赔7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时光无念    时间: 2012-8-1 11:19
标题: 女销售员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疾病获公司赔7万元
重庆商报讯 朱强没料到,女儿朱丽的维权官司打了两年多后,在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智囊团”成员——骆瑞明律师的帮助下,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近日,在市五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公司方答应一次性支付朱丽补偿金、赔偿金,共计7万余元。

朱丽是九龙坡一公司的销售人员。从两年前开始,她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常感觉到持续的头痛,而且频率越来越高。后来,她到医院看病,经检查诊断为“因工作紧张有关的频繁性紧张型头痛”,后来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这一结果,让朱丽感到意外,不过她还是坚持工作,没有出任何的差错。

没过多久,公司知道了她的“秘密”,并单方面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朱丽一家非常气愤,随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子开庭审理后,法官在调查该案时发现,朱丽被医院确诊的“精神分裂症”,公司方面并不认可,并提出要对朱丽的病进行司法鉴定。

然而,朱丽的家人考虑到,朱丽乃一20多岁的未婚女孩,如果进行司法鉴定,如向社会公布她患精神疾病,将会对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朱丽的家人不同意进行司法鉴定。

由于缺乏这个关键证据,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向朱丽支付的赔偿金只有1.6万余元。赔偿金额太少,朱丽一家很不满意,表示坚决上诉,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后来,朱丽的父母得到了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援助中心考虑到朱丽的特殊情况,中心专门为其邀请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智囊团”律师——骆瑞明,为她提供法律帮助。最后,在骆瑞明律师多方取证,并到该公司进行说理沟通后,公司方最后接受了骆律师提出的调解意见。

3月2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朱丽获赔7万余元。

据了解,从2012年初开始,截至7月底,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援助案件11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60.5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 周晨炜    时间: 2012-8-1 23:53
哥顶的不是帖子,是寂寞!
作者: 边乐乐    时间: 2012-8-2 08:20
7w,够我做业务一年的了,
作者: 赵琪    时间: 2012-8-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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