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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打工者的100元≠公务员的1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时光无念    时间: 2012-8-18 12:00
标题: 打工者的100元≠公务员的100元
最近一期的《中国经济周刊》发表了长篇深度报道《暧昧的隐性福利》,很多网站给予了转载并引起读者关注。该报道比较深入地介绍了这些年公务员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各种“福利”,也即所谓“体制内隐性福利”,它可以是一块肥皂,也可以是北京城区一套房子。关于体制内隐性福利,已经是学术和舆论的重要话题,它不仅是一种社会现状,更是严重影响着国家演变的走向,不能用一个腐败或不腐败的帽子进行简单定义。

要弄清楚体制内隐性福利,就首先要弄清楚体制内福利。没有体制内福利,也就不会有体制内隐性福利。所谓体制内福利,是相对于福利而言。福利是工作报酬之外的间接报酬,起源于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是劳动者向资本进行竞争的成果,因而从一开始就具有全民性,也即福利因企业而有差别,转而为政府的社会政策,其本质从一开始就是全民性的。体制内福利则不用,它起源于列宁的职业革命家主张,革命胜利前是职业革命家将人生贡献给组织,组织则承担其本人乃至家庭的全部费用,具体承担到什么程度不是决定于制度和契约,而是决定于组织的能力,即组织能够拿出多少钱和物资进行分配;革命胜利后,虽然区别了工作报酬和福利,但革命时期组织有能力就有比较多收入和享受的性质被继承了下来,所谓福利就成为了体制内福利,也即这种福利不是针对全民的,而是针对“职业革命家”——公务员等体制内工作人员。

非全民性是体制内福利最主要的特征,它与福利是不一样的两回事,但使用的话语混淆在一起,导致面目含混不清。在革命胜利后消灭了私人企业后,整个国家已经没有福利,而只有体制内福利,这一状况构成为了后来进行改革的起点。当国家经济状况还很差时,由于政府分配不了多少体制内福利,即使不存在全民福利,社会矛盾也并不大。当国民经济通过改革有了发展,并采用了高速提高财政收入并由国营经济掌握社会主要资源的政策和道路后,虽然国家已经出现全民福利并有所发展,但由于政府拥有了更多的可分配资金和物资,体制内福利的增长也就象脱缰的野马般奔驰起来。一方面,既然体制内福利的本质并不是全民福利,它们本就是两回事情,因此,虽然名义上同为“福利”,实际却一定是不平等的,比如公务员不需要交纳养老保险,公务员看病基本没有医药费限制,等等,这都是“明”的。另一方面,既然“职业革命家”的人生一切交给了组织,组织也就应该对其消费给予全包,不受“明”的福利的限制,也即体制内福利天然有着隐性福利的属性,天然有着“暗”的一面,“明”或“暗”仅仅是一种口实,是一种财务技术方式,只要财力可以有能力,并不受“明”的福利的限制,“职业革命家”们的一切消费都可以由“福利”承担。

简而言之,“职业革命家”们的吃喝拉撒,本质上都可以由“福利”覆盖。如果仅仅从收入而言,一个普通就业者与一个公务员如果同样收入5000元/月,其货币的“含金量”是完全不同的,普通就业者的个人消费必须完全使用自己的收入,而公务员只是部分个人消费需要使用自己的收入,有些政府或国营单位和岗位的体制内人士,其个人消费甚至几乎不需要支出自己的收入。从实际获取的个人消费而言,普通打工者的100元钱只相当于公务员的80元甚至50元、20元。福利就是福利,其本质是全民的、平等的。只要当还存在体制内、体制外,体制内福利就一定会有“明”的和“暗”的。只要存在着体制内、体制外,人们货币收入的“含金量”就会不同。


作者: 谢雯    时间: 2012-8-18 12:36
典型的贫富差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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