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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基本思路与对策 [打印本页]
作者: 张玮 时间: 2013-5-24 10:23
标题: 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基本思路与对策
一、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之理论分析
(一)深圳建设“人才活力之都”的基本内涵
1.“人才活力之都”的基本内涵
2003年12月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科学的人才观,其主要内容是用“不唯学历、不唯职务、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鼓励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从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人才标准问题。这是人才活力建设思路课题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
2.人才活力概念诠释
人才活力这个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人总结出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概念,要想诠释其概念内涵,我们首先要认识何谓人才,何谓活力。
1)关于人才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科学人才观,这是目前为止提出的最为权威的人才定义:一是有知识、有能力;二是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三是在政治、精神、物质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贡献。
2)活力
活力,英译为Vitality。在《辞海》中,活力论亦称生机论。有关生命现象的一种唯心主义学说。认为有生命物体的一切活动是由其内部所具有的非物质的因素,即活力或生命力所支配。活力是一种生存、发展、抓住机遇更新创造的能力;在生物研究范畴中,活力即旺盛的生命力;在经济研究范畴中,美国在经历911后依然是全球最具活力竞争力的地方,活力即自强不息、努力创新;在国外活力的定义也是因人而异,“Vitality:Good News About Health, Happiness and Productivity”[1],“Eating well, being active, feeling good about yourself - that'sVITALITY”[2]。可见活力的内涵延伸非常广,没有准确的定义。 3)人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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