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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下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3-6-22 06:36
标题: 江苏下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本帖最后由 喻蕾 于 2013-6-22 06:37 编辑

    昨天,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方案,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将从1320元调整为1480元,增加160元,南京(除溧水 、高淳)、无锡、常州市区等地都属于一类区;二类地区将从1100元调整为1280元,增加180元;三类地区将从950元调整为1100元,增加1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将从11.5元调整为13元,增加1.5元;二类地区将从9.6元调整为11元,增加1.4元;三类地区将从8.3元调整为9.5元,增加1.2元。
  方案解读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项保险费
  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以南京市区执行一类区标准1480元为例,新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即养老(8%)、失业(1%)、医疗(2%),另加大病保险10元,按南京市区目前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1973元计算,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保费最低为227.03元,扣除社保费后,实际拿到手的最低为1252.97元。而目前1320元的标准,扣除227.03元的社保费后,职工拿到手的现钱最低为1092.97元。
  一类区病假工资最低1184元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将影响一群按最底线标准计算收入的职工,比如长期休病假的。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下月起,以一类区为例,病假工资至少为1184元。
  失业金上限也要跟着涨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执行,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算下来,南京市区失业金发放标准最高为1320元,最低为702元。这意味着,7月后失业的人员,其核定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能拿到1480元。
  同样,加班费的最低数也将跟着最低工资标准而水涨船高。
  “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出于提高劳动者收入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考虑,”这位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底线,而不是薪资指导标准。
 今年一季度8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加幅度为13.8%。随后在4月当月,又有5个地区调整。其中,上海市以每月1620元领跑全国,其次是深圳1600元,广东1550元,天津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作者: 追忆似水年华    时间: 2013-6-22 06:41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边乐乐    时间: 2013-6-22 06:48

作者: 谢雯    时间: 2013-6-22 16:20
终于出来了。。
作者: 魔鬼爱人    时间: 2013-6-23 14:57
路过 帮顶 嘿嘿

作者: 穿过黑夜    时间: 2013-6-23 16:37
路过

作者: 心有翅膀    时间: 2013-6-24 13:39
路过的帮顶

作者: 小忆1975    时间: 2013-6-24 16:14
提升自我 品味生活

作者: anglepcx    时间: 2013-6-25 07:31
顶起,终于盼来了
作者: 许涛    时间: 2013-6-2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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