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网

标题: 原单位被兼并,劳动合同是重签还是变更? [打印本页]

作者: 张黎辉    时间: 2010-10-14 23:16
标题: 原单位被兼并,劳动合同是重签还是变更?
案例]       2007年3月,贾某被甲汽车销售公司聘为检测技术员,双方签订了5年期限的长期劳动合同。2008年9月中旬,该公司因经营困难被乙汽车销售公司兼并。兼并时,甲汽车销售公司未解除贾某的劳动合同,乙汽车销售公司派贾某到市区另一销售点继续从事检测。10月,乙汽车销售公司通知贾某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贾某认为这是变相解除原劳动合同并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是乙公司规避法律义务,所以拒绝签订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则认为,这次签约属于变更原劳动合同。







欢迎光临 常人网 (http://changjob.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