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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离职”232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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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光无念
时间:
2011-10-6 12:26
标题:
员工离职”232法则“
1.两个星期,即到新公司两周后,员工因为被面试时一些描述吸引进来,进来后与事实不符,两周后就离开了。
2.三个月,即三个月试用期,经过试用期员工对公司的情况基本了解了,容易离开。
3. 两年,即工作两年,员工发现没有什么晋升,这个时候员工容易被竞争对手挖走。
作者:
巢军
时间:
2011-10-6 18:32
深有体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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