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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试用期的各种劳务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陈牧    时间: 2011-9-15 18:32
标题: 有关试用期的各种劳务纠纷
   一,某员工A是大学毕业生,进入某企业实习3个月,在马上转正时,企业突改规则,要求实习生需进行“笔试、答辩”合格后,均可转正。由于情况突然,A准备不及,在“答辩”环节落败,被开除。

  问题:
  1.企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2.A是否有拒绝测试的权利?

  二,女员工B,应聘某私立公司担任中学老师(在入职前,学校为期解决了户口问题)6月,B入职,并与学校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上标注合同生效日是在8月底。谁知,7月,B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向上级要求调换工位,谁知第二天被告知,学校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B与学校多次协商,希望能保住工作,但是学校要求B必须在工作与孩子之间做出选择。B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学校做出赔偿。学校始终无回应。8月底合同已生效,单位表示不会为B提供工作。

  问题:
  1,学校能以B怀孕为借口而辞退她么?
  2,试用期内的女工享受三期保护么?


   三,C是应届毕业生,于于2008年8月11日与应聘单位签定了岗位培训/试用协议,以实习技术员身份。实习期3个月。1个月后,C由于自身问题决定辞职,但公司提出,培训/试用期内若要离职者,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10000-50000元)。

   问题是,C在入职的这一个月中,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培训项目,也没有提供任何培训资费证明。并且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工资以欠条形式发放。

   问题:
   1,C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么?
   2,若C在这一个月内接受了培训,需要支付赔偿金么?



  
 


 


作者: 陈牧    时间: 2011-9-15 18:33

作者: 巢军    时间: 2011-9-15 18:48

作者: 秦辉    时间: 2011-9-15 20:37
这个帖子不回对不起自己!
【常人网】,我的最爱!

作者: 陈牧    时间: 2011-9-16 07:58

作者: 荆东平    时间: 2011-9-19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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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thy    时间: 2011-11-22 12:40
看看如何分析的。
作者: 施健    时间: 2011-11-30 10:52
,想看看如何解答的?
作者: 王小莺    时间: 2011-12-13 08:01
楼主太厉害了!楼主,I*老*虎*U!
我是不是太肉麻了!【常人网】我来了!

作者: 喻蕾    时间: 2011-12-13 14:52

作者: 邓红霞    时间: 2011-12-14 13:51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一、关于员工A的案例
1、企业是可以制定一些合理合法的考核制度及考核方法的,这一点不存在疑义。劳动法中有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当A考核不通过,单位是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不应叫做“开除”。
2、对于员工,有义务接受公司的考核。当然,如果考核内容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二、关于员工B的案例
1、此案例首先要弄清楚的是:B是6月份就已办理入职;还是6月份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8月份才办理入职准备正式上班。
(1)如果是前者,那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8月底就是无效的。从6月份B入职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就已成立,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是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的。
(2)如果是后者,那就是劳动关系尚未成立。学校在已签订合约的情况下,拒绝为B提供工作,可以视为违约,个人认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后是可以终止合约的。
2、试用期内的女职工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的三期保护。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二、关于员工C的案例
1、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与员工签定的岗位培训协议中关于违约赔偿金的约定,必须是合法合理的范围之内。而且单位在向员工要求违约赔偿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外培证明及发票。如果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培训项目,也没有提供任何培训资费证明,那么要求C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显然是违法的。
2、若C在这一个月内接受了培训,且确实产生了培训资费的,如果公司能提供合法合理的培训资费证明的话,那么C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
作者: 徐丽    时间: 2011-12-27 09:21

作者: 潘书萍    时间: 2012-2-17 13:57
期待答案中……
作者: 雅克化工hr_(黄    时间: 2012-4-26 14:49
还挺典型的 学习学习
作者: 赵琪    时间: 2012-7-2 16:11
很不错的案例。
作者: 钱世萍    时间: 2012-7-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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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一天也不能离开【常人网】。

作者: 秦辉    时间: 2012-7-2 16:11
金陵建工|赵琪(2584212120)  15:42:51
案例1:企业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企业要建立一个健全的考核体系,而不是临时抱佛脚。若是要对员工考核,在刚进入企业的时候,企业就要告知考核项目,并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常人|秦辉 (851656)  15:42:59
还有人回答不,奖励论坛币10月薪
盛宇|孙文娟(386167125)  15:43:01
我休产假3个月不发言,不要踢我哦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43:04
标准答案。。。
新誉办公徐春丽(827187604)  15:43:31
考试一定会考到吗?
长海|宣晓春(35900020)  15:43:46
春丽同学,又回到我们遥观了啊
金陵建工|赵琪(2584212120)  15:43:51
案例2:企业与老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生效日不是8月底,应该是入职第一天的日期。同时该老师意外怀孕,企业不得用任何理由与该老师解除劳动合同
常人|秦辉 (851656)  15:43:58
每天学一个,考试肯定考到
新誉办公徐春丽(827187604)  15:43:58
是滴
长海|宣晓春(35900020)  15:44:08
也来拜拜码头赛
新誉办公徐春丽(827187604)  15:44:41
你是扛把子啊?
长海|宣晓春(35900020)  15:44:54
遥观地头蛇
新誉办公徐春丽(827187604)  15:45:16
我专打七寸的
金陵建工|赵琪(2584212120)  15:45:25
案例3:所谓的培训,不是指公司内部的培训,而是公司外部由某些特定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并需由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很显然,该案例中,公司没有支付过任何的培训费,那就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新誉办公徐春丽(827187604)  15:45:30
一打一个准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45:33
案例1,我觉得企业存在的问题也就是没有提前告知而已,但是就企业在试用期考核员工,也无可厚非,A有权拒绝,但后果就是GO HOME,妈的,谁让他平时不好好工作的
哎,我估计我这个太实际的想法就是考100年也考不过的
长海|宣晓春(35900020)  15:46:15
你的想法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所以你就不要去考了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46:37
是的,我就不打算去考试了。。。
我这只鹤,立在那什么群中了。。。
嬉戏谷|谢雯(284805730)  15:48:35
1,C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么?     不需要
2,若C在这一个月内接受了培训,需要支付赔偿金么?  
就算接受了培训,C到底接受的是公司的内训还是公司安排的外训,赔偿金的金额界定也有问题的。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0:55
天太热了,大家都么的激情了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1:13
尤其是不开空调的
常人|秦辉 (851656)  15:51:29
第一个问题呢
第三个基本大家都么问题了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1:32
浑身都是油。。。黏糊糊的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2:42
考核无罪!开除有理!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2:56
毕业了没啊
裕华|朱建良(277591551)  15:53:00
请教一下,群里有单位是计件制的考核吗?谁有合适的计件制制度可以和我分享一下吗?不一定要是同行,谢谢。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3:44
肯定是毕业了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4:05
貌似没毕业吧,不是说实习么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4:49

康丽|钱世萍(1320187444)  15:54:53
实习期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5:02

题目有问题,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5:13
同意
所以考二级的,可想而知了。。。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5:25
老大我不是故意捣乱的
如果考试遇到这样的,该怎么认定,毕业还是没毕业?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6:15
没毕业也谈不上转正不转正,应该是毕业了
嬉戏谷|谢雯(284805730)  15:56:16
小莺,这个题目的实习,应该是指试用期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6:51
是不是正好要毕业呢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6:55
问题纠结在企业突然改规则,情况突然,A准备不及。。。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7:20
只要改规则的程序合法,也不是不可以啊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7:33
关键就是企业没有提前告知哇
但是,考核的内容贴近员工日常工作不就好了么?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5:59:15
难道企业必须要循规蹈矩?如果在这种出其不意的情况下的考核都能OK,那就是在试用期用心工作的,还当是在学校里复习画题的吧
一橡|王小莺(694642715)  15:59:20
不是没有提前告知哇,只是告知的时间和答辩的时间比较短
康丽|钱世萍(1320187444)  15:59:58
没毕业,只是在单位实习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6:00:13
群主都说了,这里的实习就是指试用期
伺服|王艳(307488890)  16:00:55
实习期结束本来就要做鉴定的哇
(来自手机QQ2012 [iPhone]: http://mobile.qq.com )
嬉戏谷|谢雯(284805730)  16:01:38
这个案例,强调了一个”企业突改规则”,“情况突然,A准备不及”
金陵建工|赵琪(2584212120)  16:01:42
企业正规的做法,如果突然改革考核机制,应该要召开大会,如果有工会的,应该通过工会,没有工会的,应该通过职代会
康丽|钱世萍(1320187444)  16:01:46
题目已经标明是实习期
伺服|王艳(307488890)  16:02:20
关键是这种规则是针对他一个呢?还是所有人都这样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6:02:37
是长期使用,还是就这一批?
、为什么就不能个别问题个别对待?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6:04:26
说白了,企业里跟员工利益挂钩的行为都要通过工会,或者是共同商议讨论决定,但也要个别情况个别对待哇
金陵建工|赵琪(2584212120)  16:04:47
许涛在吗
伺服|王艳(307488890)  16:04:59
一般的考核就可以了,他这居然还要答辩,而且是在答辩环节落马,感觉有点是针对他了
新瑞重工|柳峻(71703672)  16:05:57
答辩很正常,考察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应变能力,心里素质
如果是针对他一个人,那其他员工都当陪衬,他也死得瞑目了
伺服|王艳(307488890)  16:08:52
反正在实习期,不合格辞退也正常

作者: 杨大萍    时间: 2012-7-2 16:12

作者: 张静    时间: 2012-7-2 16:14
我居然一直以为陈牧是男的,罪过!!
作者: 邱利美    时间: 2012-7-2 16:15
我想看答案,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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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潇湘    时间: 2012-7-2 16:15
看看分析,学习学习

作者: 潘书萍    时间: 2012-7-2 16:19
学习了。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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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辉    时间: 2012-7-2 16:28
浦大|邓红霞(67360047)  16:23:54
我觉得自己的答案比官方标准答案更合理呢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一、关于员工A的案例
1、企业是可以制定一些合理合法的考核制度及考核方法的,这一点不存在疑义。劳动法中有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当A考核不通过,单位是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不应叫做“开除”。
2、对于员工,有义务接受公司的考核。当然,如果考核内容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二、关于员工B的案例
1、此案例首先要弄清楚的是:B是6月份就已办理入职;还是6月份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8月份才办理入职准备正式上班。
(1)如果是前者,那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8月底就是无效的。从6月份B入职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就已成立,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是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的。
(2)如果是后者,那就是劳动关系尚未成立。学校在已签订合约的情况下,拒绝为B提供工作,可以视为违约,个人认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后是可以终止合约的。
2、试用期内的女职工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的三期保护。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二、关于员工C的案例
1、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与员工签定的岗位培训协议中关于违约赔偿金的约定,必须是合法合理的范围之内。而且单位在向员工要求违约赔偿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外培证明及发票。如果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培训项目,也没有提供任何培训资费证明,那么要求C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显然是违法的。
2、若C在这一个月内接受了培训,且确实产生了培训资费的,如果公司能提供合法合理的培训资费证明的话,那么C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

作者: 汪鑫    时间: 2012-7-2 17:07
必须得回!
作者: 谈广    时间: 2012-7-3 13:49
都没有人回答答案啊  哈哈   这个应该是最简单的吧  涉及到试用期和劳动关系成立日期已经合同/协议的有效性  ABC三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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