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26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试用期内患病可否享受医疗期以及医疗期的待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13 21:0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李在上海一所大学毕业后就在当地参加了工作。6年后,小李离开原单位被一家北京某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为2200元。该公司承诺,等到小李通过试用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后,立即为小李办理医疗保险以及各种社会保险的手续,可以补缴在试用期的相关保险费用。
  没有料到,小李在试用期刚过2个月时患病住院,经医院治疗并且休假一个月后仍未痊愈。在小李住院治疗期间,该公司停发了小李的全部工资,并以他在试用期间内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不符合公司对该岗位的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与小李的劳动合同。
  小李不服,遂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该公司收回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并请求享受自己应该获得的医疗期以及医疗期的待遇。
  
本期问题:
  1、尚在试用期的小李能否享受医疗期及其待遇?
  2、公司与小李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3、基于此案,如何做好试用期患病员工工作?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5 01:2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