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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真的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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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21: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员工于2003年入职B公司任保安员工作,双方最后一期合同是自2007年2月1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止。合同约定,该员工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6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2007年4月23日A员工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24日起开始没有上班,同日,A员工以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发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并提起劳动仲裁。
  2007年4月26日,B公司发函要求A员工回来领取工资,A依旧没有回公司。
  2007年4月28日,B公司以A员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员工方律师认为:
  B公司拖欠A员工工资,截止至劳动仲裁之日,B公司尚未向A员工发放3月、4月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公司方律师认为:
  B公司于下一个月发放本月工资的制度符合法律关于工资支付方面的规定,并无不当。A员工在B公司发薪日前已经离开公司,经过公司函告仍拒绝回公司领取工资,实质是A员工拒绝领取工资并非公司克扣或拖欠工资。
  A员工自24日起至28日已经无故旷工达5天,该旷工行为已经属于B公司规章制度中严重违纪的行为。B公司据此解除与A员工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问:
  您认为哪位律师观点是正确的,并说出您的依据。
  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又该如何正确的处理类似突发事件,避免企业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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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3-15 21:51:17 | 只看该作者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3:34
第一个问题,工资发放的方式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4:03
第二个问题,公司制度如何表述员工此类行为属严重违纪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24:43
怎么了?
莱赛|秦辉 (851656) 20:25:41
很多公司应该都是这么操作的,发放上月工资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25:51
是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5:53
怎么发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25:59
我们也是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6:01
打卡还是现金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6:07
这里面有个操作问题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26:28
市长你一口气说完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8:23
公司发函的主题应该是通知其立即到岗上班,顺带通知其领取工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29:38
这里面其实涉及很多问题,公司制度是否合法:程序、实体  
智思|陶姚中(251820623) 20:29:52
好专业啊。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0:21
那公司制度里是不是要写明什么是严重违纪呢
莱赛|秦辉 (851656) 20:30:23
就是员工要应当知道。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0:35
公司发函方式要能到法律认可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0:49
不然他说无故矿工5天就算重大违纪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0:53
两者都有欠妥,这个案例好多关键之处未说清楚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0:54
制度最好是员工知道并且签字确认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1:02
没规定人家也不知道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1:20
保留证据很重要了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1:28
规定一要合法、二要告知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1:42

音迪服饰张晓丽(759546786) 20:31:54
陶 太专业了 我们听不懂 走 茶园里打牌去吧
帅康|李国平(1421084117) 20:32:01
拿个板凳来学习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2:03
。。。。。
智思|陶姚中(251820623) 20:32:07
0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2:11
合法还分两方面,一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二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智思|陶姚中(251820623) 20:32:16
打牌去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2:22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2:27
这个我好像知道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2:44
一个是作为一个是不作为,是伐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2:57
不是这概念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3:01
一个是要符合法律条文规定,还要符合诉讼法律程序
音迪服饰张晓丽(759546786) 20:33:15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3:25
作为与不作为是说的行政行为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3:28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3:37
这与一般的民事行为不同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3:44
哦哦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3:54
比如昨天有人群里提到的土地法律问题,申请民事诉讼,是不被受理的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5:46
公司发函通知对方,就要举证对方收到该函,我以前的单位里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智思|陶姚中(251820623) 20:36:21
涛涛的女朋友啊?
音迪服饰张晓丽(759546786) 20:36:40
涛涛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6:51
还有呢,市长
智思|陶姚中(251820623) 20:36:54

八达园林|许焘(82750410) 20:36:57

八达园林|许焘(82750410) 20:37:03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7:50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的,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这里说的但其内容。。。。。的情形是指的实体合法
电信114|陆小静(519075055) 20:38:02
聚会照片有放群里么?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8:07
以前我的单位里,有员工自离半年,因为是外地人,所以以信件方式送达通知,但该员工拒收,后来我还去登报一次才搞定他来办手续
莱赛|秦辉 (851656) 20:38:55
拒收那也应该是告知了啊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9:04
就是你说的第一点,不违反强制法律规定?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39:12
他家里没人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9:23
案例的主人呢,说句话撒,还有啥情况补充吗?要不这个案例难说的
莱赛|秦辉 (851656) 20:39:36
没标准答案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39:53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39:53
不是说答案
莱赛|秦辉 (851656) 20:40:16
市长基本都说到位了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0:17
是说案例不恰当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0:29
旷工5天够辞退么?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0:46
就算算方程式一样,少了条件的不出结果
莱赛|秦辉 (851656) 20:40:55
08年后的劳动合同法可以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1:03
这看你单位如何规定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1:16
以前不是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1:18
貌似两者说的都有道理
莱赛|秦辉 (851656) 20:41:23
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做法都有欠妥之处.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在本案中,公司和劳动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6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4月26日,公司发函要求A员工回来领取3月份工资,公司是按照合同约定,并无拖欠A员工工资的行为。 另外,本案中,公司以员工旷工5天为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该员工开除,属滥用企业规章制度。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在本案例中,该员工仅旷工了5天。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违反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程序上也违反相关了相关法律法规(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导致了该员工不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2008年1月1日国家《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四条程序制定,并告知了员工,则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将该员工开除将得到法律的支持。 我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注意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内容、制定程序、发布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平时要加强培训,使员工心知肚明,同时注意规章制度有效性相关证据的掌握,在纠纷发生后,还要在第一时间注重进行双方调解,化解矛盾,以免双方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在最后到了公堂之上就依法主张权利。




百利亨|陈万霞(444150864) 20:41:31
我们旷工3天就算自离了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1:59
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规定的,以前是七天,而且我以前的单位是老国企了,所以一直是按国家规定操作的
八达园林|许焘(82750410) 20:42:11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2:20
错了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2:23
不是7天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2:33
15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2:36
我也记不清了,好像是15天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2:40
嗯,对,15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2:41
累计30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2:46
是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2:52
现在这制度废除了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3:14
即使以前没废除,执行这样的标准的也不多
长海|宣晓春(35900020) 20:43:22
但现在好多公司都是三天就算自离了   
莱赛|秦辉 (851656) 20:43:29
你程序对了,制度上规定几天就是几天,应该是这样吧。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43:33
今年的文件框不会就是这种题目吧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43:48
老大,你每天晚上都发几个案例好了
莱赛|秦辉 (851656) 20:43:54
猜题啊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44:13
多做做题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4:15
现在是可以自己定了,只要员工被告知,并且你有证据证明该员工知道企业此项规定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4:31
这话不对了
百利亨|陈万霞(444150864) 20:44:51
如果给员工手册,让他签字就可以证明告知了吧
莱赛|秦辉 (851656) 20:44:56
我们新员工培训都签字的,培训内容就包括公司奖惩这些内容。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5:02
如果么被废除的话,你要说员工旷工就必须依照这制度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5:21
我是说实际上操作的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5:46
现在有些企业,照样还是不买保险
百利亨|陈万霞(444150864) 20:46:09
你是说社保吗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6:33
不管什么,法律要求是必须买的,但是还是有不买的
新誉|王成伟(624549582) 20:46:49
这是国情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6:58
嗯,是啊,中国就这样
百利亨|陈万霞(444150864) 20:47:01
像服务性行业,流动性太大,根本没办法办的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47:07
实际操作归实际操作,改遵循的法律我们还是知道的好
博才|陈占(262429775) 20:47:27
我们首先要清楚法律规定应该是怎么样做的
东奥|杨大萍(250653784) 20:47:36




板凳
发表于 2011-3-29 20:55: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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