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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份由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得《23省份2011年平均工资排行》出炉,统计发现,目前全国已有北京等23个省区公布了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在这23省区中,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为4672元/月,其次是上海,为4331元/月。而排名垫底的是甘肃,仅为2742元/月。
估计多数人看过这份平均工资排行都会自愧不如,对照自己拿到手的工资,发现收入低于平均值,纷纷感叹“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具体到未达到平均工资的职工,究竟拖了谁的后腿呢?如果多数人都感觉达不到平均工资水准,那又是谁把多数人的工资给“平均”上了呢?
这有两种可能的情况,一种是统计数字本身的问题,犹如网络民谣说的: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这从一个侧面非常真实的反映了从统计口径到统计方法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的一面,这种在收入差距上不做区分的统计,加上将收入水平最底层的私企员工和农民工排除在外,统计的结果就出现了富人参与平均、穷人不参与平均的平均。这种不能准确反映真实工资收入的数据,既没有多少可实际可参考的价值,又令人多数人心理不平衡,也就失去了统计的意义。
另外一种情况是按照现在的统计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对象为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不包括私企员工和农民工。依照这样的推算,倘若这些行业的多数人达不到平均工资,那就只有少数老总级或领导级别得人工资大大超过平均工资标准了,即极少的一部分人拉动多数人的结果。很明显,所谓的多数人就是拖了这部分人的后腿。
由此看来,除了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要进行合理调整,客观真实地反职工工资状况外,最主要的是着眼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彻底消除“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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