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75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难怪中国运动员胜利后要披红旗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7 10:0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难怪中国运动员胜利后要披红旗跑!
--------从孙杨海外训练两年花费千万人民币就知道他们最想感谢国家的原因!
汪华斌
昨天碰到一位原来体委的退休干部,他说这次孙杨为国争光,回国后肯定要重奖。我说这就是努力的结果,体育界还是付出就有回报的。他说孙杨可不是自己付出的结果,而是国家付出的结果;因为孙杨一人海外训练的投入就在200万人民币以上,而他的整个训练团队两年多海外训练的总费用接近上千万元人民币。我茫然了,原来不知道我国这些金牌运动员得到金牌后都要身披五星红旗飞跑;现在知道了是他(她)们真心诚意地感谢国家,因为真的是国家巨大的付出才保证他(她)们的成功。
是啊!以前我们只知道中国的体育是举国体制,也就是说只要你进了体育的圈子;所有的费用全部是全民买单。说通俗地话就是连陪练的人也是全民买单,所以我国的体育运动员从来都是后顾之忧;即从打基础到成名夺取金牌,所有的过程费用全部是全民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体育运动员只需要一门心思提高自己的技能。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成为了今天的金牌大国;因为我们是举国体制培养金牌。
今天我才知道我们的举国体制一直奉行“走出去,请进来”发展战略,也就是说我们为了金牌而不计成本;因为我们是‘金牌至上’的社会,所以举国体制能保证培训成本无极限。我们的运动员‘走出去’是全民买单,我们的运动员请外国教练‘请进来’还是全民买单。正因为如此,所以2010年2月孙杨第一次赴澳训练就见成效;当年底在广州亚运会上就将张琳保持的1500米亚洲纪录提高了10秒还多。去年1月,孙杨再赴澳大利亚;结果在上海游泳世锦赛上,他一人独得800米自由泳和1500米自由泳两枚金牌;打破1500米自由泳世界纪录。去年底和今年5月,孙杨又两次赴澳追随丹尼斯训练;结果在伦敦奥运会上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我们知道这“走出去”是需要经费支持,所以孙杨成功的背后是巨大财力支撑的结果;丹尼斯教练的工资是100万人民币,孙杨本人、教练员、随行的工作人员、陪同训练的运动员等每个人在海外的花销一个月就是30万人民币。这样看来孙杨前后4次在海外训练,前3次每次都是70天;粗略计算,孙杨一人海外训练的投入就在200万人民币以上;而他的整个训练团队两年多海外训练的总费用接近上千万元人民币。
这位体委的退休干部说:“现在我们的体育界都把出国当成必须的过程,所以任何体育都申请出国培训经费”;这也是我们举国体制培训的金牌越来越多的原因,说不定垄断金牌都有可能。正因为如此,所以日本等国也准备走中国的‘举国金牌机制’;说要通过举国的财力培训,使日本成为金牌的前三国。
然而当我们举国体制带来金牌大国后,我们却发现举国体制对民生的投入远不及举国体制的体育;如我们社会下岗人员8000多万,他们获得过多少举国体制的培训;如我当年下岗时正是我参加国际审核员考试之时,我们单位竟然连4000元的培训考试费都不出;说下岗人员有专门的下岗培训。后来我才知道这下岗人员的专门培训就是工会组织的几次讲座,说要下岗人员如何摆摊点的问题;而劳动部门的各种资格证,竟然还是要自己出钱参加培训考试的结果;至于人事部们的职称评定,下岗人员竟然不在其列;因为它是我们体制内的产物,而下岗人员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自谋出路者;从而正式从我们的体制内变身成为体制外的人,所以自谋出路者不属于举国体制的范畴。
我现在明白了为何下岗人员不会披着五星红旗跑,因为他们没有举国体制的享受;而我们的运动员不一样,他们整天沐浴在举国体制的阳光下。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运动员得到金牌就披五星红旗跑;因为他们出自内心里感谢国家,‘没有举国体制能有他们的金牌吗’?这应该是所有运动员的心声。正因为如此,我才明白为何领导要我们的运动员得金牌后应该感谢党;因为举国体制的政策是党制订的,他们得奖后披党旗跑才是正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8-7 12:01:27 | 只看该作者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运动员得到金牌就披五星红旗跑;因为他们出自内心里感谢国家,‘没有举国体制能有他们的金牌吗’?这应该是所有运动员的心声。"不赞同这样的说法,那一刻,他的心里想的是什么?嘿嘿,你懂得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9 07:4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