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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按:本文刊于2012年8月7日纽约时报中文网,链接:http://cn.nytimes.com/article/opinion/2012/08/07/cc07wangjianxun/。)
伦敦奥运比赛正酣时,中国军团传来了两个不小的“丑闻”:一个是举重选手周俊“被奥运”,结果一败涂地;另一个是羽毛球女双组合于洋/王晓理因消极比赛,被取消比赛资格。尽管有人痛骂运动员们,但更多的人是谴责幕后的决策者,抨击“举国体制”。这的确是一个反思与改变中国体育制度的良机,不能再对其中的顽疾视而不见了。
众所周知,中国职业体育的最大特点是国家包办和政府主导,几乎是权力掌控一切。当局对体育的控制呈现出高度的中央集权特征,宛如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位于权力金字塔顶端的是体育总局,权力的触角延伸至各个层级、各个角落。即使是那些号称俱乐部化的运动赛事中,权力的作用和影子也是无处不在。近些年不断曝光的足坛黑幕早已证明了这一点,一个个大佬们的倒台即是权力膨胀的最好注脚。权力掌控体育的后果是,腐败的基因侵入体育的肌体,各种不公正、背离职业伦理的现象盛行,尤其是在一个权力几乎不受限制的社会里。
在很大程度上讲,竞技性体育是一种专门性、职业性的活动,其运作应当由专业人士负责,而且应当保持高度的独立,尤其是要独立于权力。否则,其职业性特征和职业伦理容易受到伤害,甚至可能被完全牺牲。其实,职业性的活动是最不适合由政府控制的,其固有的特性要求其远离权力,远离官僚制,远离行政化。譬如,司法、教育、医疗等都是高度职业性的活动,都不应受权力的操控,不应行政化、官僚化。体育也一样,其职业性特点,要求它不应成为权力的奴婢,不应受制于当权者的喜好。尽管没有权力的干预体育界也可能出现丑闻,但权力的介入则可能摧毁体育职业。
权力操控体育伤害的不仅是运动员、教练和裁判,而且是广大观众,以及体育伦理和体育精神。在权力主导的体制下,参赛者不是真正的职业运动员,而是国家的“螺丝钉”,是为国争光甚至是为掌权者争光的“机器”。一旦进入了这个体制,他们便丧失了自己的选择和目标,甚至他们自身也不过是获得奖牌的手段。他们不仅要经历超越极限的身体痛苦,而且要忍受摧残人性的精神折磨——诸如被隐瞒亲人去世的消息等。
同时,权力下的体育常常无视公平竞争的规则,不尊重对手,不尊重观众,背离职业伦理和体育精神。在国际舞台上,它往往与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制造虚伪的扬眉吐气和国家实力假象。人们知道,这次羽毛球“假打”并非第一次,总教练李永波曾亲口承认,2000年悉尼奥运会叶钊颖输给队友龚智超就是“让球”的结果。他还说:“我不太赞成让球,每场让球都有人受到伤害,心里都不太忍心,可在中国我们最终目标是国家利益。”真是一语道破天机!
为了恢复职业运动的本来面目,让体育远离权力、回归民间,是十分必要的。在很多国家,职业体育都与政府无关,完全是民间的事,各种运动和比赛都是由私人、俱乐部或者NGO组织的。譬如,在美国,各种体育赛事都由民间发起,无论是篮球协会NBA,还是棒球联盟MLB,都是纯粹民间的体育组织。参加奥运会等国际赛事的各种美国运动队,也大都是临时拼凑的,并非固定或者长期的“国家队”。那里的运动明星一般也不会因为拒绝为国效力而饱受责难。
从根本上讲,体育运动是私人的事,不需要国家插手,民间完全有能力办好,甚至办得更加纯洁,更加高雅。既然如此,体育总局之类的官僚机构以及官办的体育协会,似乎没有存在的必要。体育行业需要的不是官治,而是自治。同时,国际体育赛事(包括奥运会)应改变现在以国家为比赛单位的做法,让个人或者俱乐部独立参赛——这或许是弱化国家利益和民族主义的有效途径。
应当强调的是,权力并不会自动退出体育,变革的推动依赖每一个人,包括身处其中的运动员。尽管运动员也是权力体制的受害者,但他们同样负有改变现状的责任,正如法官也负有推动司法变革的重任一样。一个法官决不能拿外来干预作为自己枉法裁判的辩护理由,一个人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就选择了捍卫正义,哪怕冒着丢掉乌纱帽甚至杀头的危险。一个运动员也一样,必须与所有背离职业伦理和体育精神的企图奋力抗争,哪怕失去一块金牌甚至牺牲自己的前途。别等着他人去改变,别等着搭便车,所有的人都负有责任,“体制”就是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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