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69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安员工请求双倍工资,仲裁适用一年时效 单位胜诉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10:3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安员工请求双倍工资,仲裁适用一年时效 单位胜诉案!

       雁劳仲案字(2012)298号裁决认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故申请人要求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诉请,因超过仲裁时效,本委依法不予支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2 11:07:45 | 只看该作者
常州人力资源论坛,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板凳
发表于 2012-12-12 11:24:08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5-1-6 18:1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