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被称作是“史上毕业生就业最困难的一年”。
不仅是毕业生找工作难,已婚未育女性和大龄未婚女性找工作同样很难。
潇湘晨报联合大湘网调查显示,623个样本中,近9成公众认为女性求职时易受歧视,而认为已婚未育女性和大龄未婚女性求职最易受歧视的分别占52.17%和28.25%。
2013年7月,在新的单位工作18个月后,长沙的李玟(化名)决定写一份求职宝典。“以我已婚未育时求职的遭遇和经验,给求职女性一些参考。”现年28岁的她说。
在李玟珍藏的一个日记本上,清晰地记录着3个月求职时的遭遇。记者数了数,李玟共向133家单位投放了简历,其中有26家单位或清楚或隐晦地以她“已婚未育”为由拒绝录用她。
待遇都谈好了,老板突然变卦
时间回到2011年12月,李玟工作6年的通讯公司宣布月底前解散。“从宣布解散那一天起,我就开始投放简历。”李玟说。
距离公司解散只有4天,湖南一家上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连续给李玟打了3次电话,表示“很中意您的资历”,希望她前去面试。
李玟表示“很忙”,“是否元旦节后见一面”。此时,她正忙于筹备元旦时自己的婚礼。
这家公司在电话里告诉李玟,需要她去给他们做教育培训师,开出的薪水比通讯公司稍高。双方约定,元月5日面试。
婚后第四天,李玟去公司面试,双方言谈甚欢,先确定了薪酬水平、入职时间等。“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拿我的资料去跟老总签字,只要签完字,就可以办理入职手续。”李玟说。
十多分钟后,人力资源部的人却告诉李玟,“暂不能办理手续”,并善意提醒她:“老总考虑到你刚结婚,马上就可能要怀孕,公司工作量很大,需要经常出差,担心你吃不消”。
“当时真没意识到自己是因为‘已婚未育’而遭拒。”李玟说。“如果一个新员工在入职之后不久怀孕,这意味着公司必须增加新的投入招募人来填补休产假的人的空缺。”长沙知晓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晓玲说。
在受访者看来,直接以婚姻状况或孕育状况为由(23.55%),和以工作负荷太重或工资偏低为由拒绝录用(19.01%),已占用人单位拒绝已婚未育女性和未婚大龄女青年的前两大理由。
“已婚未育”女改口,仍26次遭拒
此后,李玟进行了几次面试,均遭拒绝。“工作量大”、“岗位一天都不能缺人”成为拒绝她最多的理由。
李玟的丈夫和姐姐总结这些失败经历时,一致认为“已婚未育”是遭拒的主要因素。
于是她决定,下一家公司面试时,巧妙地回避“生育计划”。一家大型机械公司要李玟去面试。在面试中,考官问得最多的问题正是“你刚结婚,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
“我的思想比较前卫,婚前我跟老公谈好,准备做丁克家庭。”李玟对考官说。她回忆说,当时讲这些话时,心跳加快。
但这家公司并没有给李玟任何回复。她后来又到很多家公司去面试。“前后三个月,面试的公司不下40家,但绝大多数公司都会谈到我生孩子的问题。”李玟说。
她的回答一般有两种:做丁克家庭,或者承诺三年内不怀孕。不过,26家公司都向她或明确或隐晦地表达“因你新婚不久还未生育而不能录用”。
当已婚未育女性或大龄女性在求职时遭遇一次或多次落选后,她们为了在社会立足,最有可能采取的方式和手段是什么?调查显示,39.65%的人通过改口“已有几岁的孩子”或“没打算要孩子”取得职位,而32.26%的人表示通过亲人干预或朋友等社会关系介绍找到职位。
就在李玟失望之际,她发现黄先生的公司正处于筹备期,于是立即投简历。一周后,黄先生亲自面试李玟。“最后的问题还是谈到已婚未育,”李玟的回答是,“3年内无怀孕计划”。
李玟顺利入职。不过,她却在入职几个月后意外怀孕。“黄老板听到这个消息哭笑不得,”李玟说,她并没有被开除,“我很感激黄老板,现在我只有加倍努力工作回报公司”。
近九成人认为女性求职易受歧视
李玟的遭遇并非孤立的案例。
今年31岁的黄娟(化名)是广西南宁人,2008年结婚后,丈夫在长沙的湖南路桥公司上班,她在南宁一家房地产公司任职。
两地分居的日子持续到去年10月,婚后一直未育的黄娟决定离开南宁,到长沙来找工作,“希望跟丈夫在一起安定下来”。
作为园林设计师的黄娟,3个月的时间内,被多家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尽管我后来对面试单位承诺,如果计划怀孕,会提前一年跟公司报备,但在了解我随夫迁居长沙后,不乏直接说我结婚多年未生育,入职后很快怀孕几率很高而拒绝我的。”
调查显示,88.61%的受访者认为女性求职时易受歧视,55.22%的人认为歧视程度很严重。
哪些女性求职时会遭遇歧视?认为已婚未育女性和大龄未婚女性求职最易受歧视的分别占52.17%和28.25%。
媒体报道称,在欧洲一些国家,应聘时如果面试官直接问求职者有没有男友、打算什么时候生孩子,求职者完全可以控告对方。
潇湘晨报官方QQ800096360资深网友“琴”今年32岁,长沙人,未婚未孕,在外地一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今年因家庭原因试图回长沙工作,但先后找了两个月,无论是网上投简历还是去用人单位面试,均遭拒绝,“其中跟我大龄未婚有很大关系”。
专家观点
“要向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宣战”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主任孙建娥教授表示,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单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企业主的做法可以理解。
“但女性生育是人类两大再生产之一,从上到下都必须保障这一权利。”她说,现在是双向选择的时代,已婚未育和大龄未婚女性中不乏人才,就业歧视不仅阻滞了她们的求职通道,雇主在人才选择上也有损失,这是一种“双输”局面。
她呼吁,《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和《就业促进法》要为遭受歧视的已婚未育和大龄女撑腰维权,“向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宣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