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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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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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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应届大学生劳动关系建立应从什么时间起算?是与公司简历劳动关系时,还是取得毕业证书时?在公司工作期间涉及回学校做论文事项,这样的情况应该从什么时间起算?
支招:1、通常在三方的《就业协议》中会约定以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 2、若是自己应聘,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实际用工之日起认定劳动关系开始之日。
22、员工拒不签收公司的处罚通知该如何证明?
支招:如果不签收,可向住所邮寄,并注明信件内容
23、员工入职一周严重违纪,但未签订合同,辞退前是否须签合同?
支招:可以不用。
24、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否需要给补偿金?
支招:是需要给补偿金
25、公司雇佣未毕业大学生,但也属于全日制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吗?
支招:不建议以劳动合同性质用工。建议以实习性质签订实习协议。
26、如果公司在组织架构上做了调整,没有了员工的职位,导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已在本公司工作10年,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不是也要按照n+1的原则进行赔偿?
支招:组织结构调整导致无岗位的情形,不属于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若员工同意,属于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适用1+N。若单位单方解除的,应属于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
27、公司新开设了一个机构,在当地招人,其中有个新入职怀孕女员工入职工作没几天后,以工作地新装修甲醛含量 高影响胎儿为由,提出要请病假一直到孩子生下来为止,这样的怎么处理,这位女职工现在还没到请产假的时候,怀孕大概四个月。我想请教一下,员工未办理离职 手续,扣发离职时的工资,等到办理完离职手续再发,这样违法吗?员工能去劳动监察起诉吗?另外员工离职时什么手续都不办理,公司能有什么办法防止损失?
支招:1、关于怀孕女职工的问题:他这个情形不属于病假,以病假情形是不适合的。但其提出的理由有一定的合理性,建议协商处理。
2、员工离职未完成工作交接的,单位可以暂缓发放工资,员工投诉也没用。
3、公司应建立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化管理。
28、集体计件的,月中辞退的员工,目前只计算基本工资,请问这种作法合法吗?
支招: 不合法。
29、公司部分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原岗位职工统一安排转岗培训,请问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如何支付比较合理?
支招:依贵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不低于其原工资中的固定工资标准为前提。
30、问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支招:1、员工以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无经济补偿金;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过错事实为由辞职的,事实成立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期满,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水平的,员工不愿意续订的,无经济补偿金,相反,则有。
31、公司给员工发放工服,在工作期间工服免费使用。如果员工主动离职,则扣300元作为服装费用,服装员工带走。这样做回产生劳动纠纷吗?如果会的话,公司该怎么降低花在员工的服装成本上呢?
支招:会。你可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辞职时服装成本可以以折旧的方式回收。这样比较好,不易产生纠纷。 可以体现在劳动合同里,如果员工离职服装无损坏退还给公司,公司不扣服装费。
32、员工离职重返,到了不同的岗位,还可以对其规定试用期吗?调至相对不重要的岗位,可以对被调整员工降薪吗?
支招:1、同一人在同一单位,不可以重复试用期。 2、调整岗位合法的前提下,工资可以调整。
33、我公司一员工2005年9月应聘到深圳分公司,2007年4月调动到江苏吴江分公司,2008年10月又 调动回深圳公司,从吴江调回深圳后,深圳又把他调到一个下属公司江西新余公司,2010年3月又从江西新余调回深圳公司,今年8月份因经营问题公司将解职 一部分员工(此员工在内),因为这名员工的调动原因不知道依据劳动法公司应该如何补偿,(三险一金从未买过)(N+1的补偿不知该从何时间算起)这几个公 司同属一个老板,单都独立运营,从2005年9月到即将离职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和他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其都不同意)。请问他的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支招:1、以离职时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无合同,则是工作地点,即深圳)标准。 2、计算连续工龄,适用1+N。
34、对于入职不愿签合同的员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处理?
支招: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后,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并不给于赔偿金
35、员工2004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时间从当年1/1至12/31),如果公司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跟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想问下该员工怎么办?
支招:员工可以选择: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终止劳动合同。
36、员工2004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时间从当年1/1至12/31),这样算不算是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跟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想问下该员工能得到多少赔偿?
支招: 1.如果最新一份合同的期限仍旧是1/1至12/31,那仍旧是固定期限的合同。 2.到本年度12月31日合同到期,企业不再跟员工续签,那员工可以拿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自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工龄。
37、由于员工的隐瞒,公司在新员工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纠纷,责任方在谁啊?
支招:员工隐瞒的,后单位可以员工欺诈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向劳动仲裁申请裁定合同无效。
38、对于公司提出要求签订合同,员工不予配合造成的纠纷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支招:入职一个月内,员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入职一个月后,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9、我在2012年1月30日交辞职报告,一直工作到2012年5月18日离开公司,公司在我交辞职报告后就停交了我的社会保险,我还有四月和五月一个多月的工资在公司,这次发工资公司也停发了。我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支招:自你知道“被停止社会保险”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都可以。2个月原仲裁条例的时效,已经改为一年时效了。你可以在辞职二个月内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补交保险并支付工资,百分百胜诉的。
40、员工产假回来,公司借故说员工工作出现失误,然后开除员工,员工找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推诿到老板处,老板让员工找人力资源部,员工现在该怎么办?
支招:员工先衡量所谓的“公司借故说员工工作出现失误”是否成立,如果认为不成立或无相关规章制度支持,可以去地方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41、员工产假回来就辞职,公司要如何可以合法防范这种情况呢?
支招:如果他岗位比较重要,你可以在劳动合同条款中对辞职作补充说明,并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42、已经签了2次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如再没有签订的话,是否视为已经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支招:一定要重新签,否则不能视为。 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如果符合,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3、员工2012年3月1日入职,至今拒绝来人力资源部签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停发工资,要求签完劳动合同再发工资?
支招: 公司制度中体现出来,然后可以书面通知。
44、遭遇阴阳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支招:首先员工手上要有两份劳动合同文本。其次,区分是否有特殊约定。无特殊约定的,以实际工资证明对应劳动合同的效力真实性。
45、我一个朋友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过完年的时候因为怀孕,就先请了半个月假,然后就在假期结束的时候递 交了辞职报告!结果一个月以后,她去办理辞职的时候,原公司告知她因为在她上班过程中签署了一个培训协议,所以要求她赔偿!而且是培训费用的两倍!可是这 个朋友没有参加完培训,(一共十次课,参加了4次)!请问她现在应该怎么办了?
支招:1、我不明白单位是怎么想的,女职工怀孕自己辞职的,居然还为难她,想多花点钱么?2、没有培训结束的情形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培训协议的约定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但双倍赔偿是不合法的,以培训费用为上限。3、我建议她不辞职。
46、某员工2011年12底入职,2012年2月初离职,公司制度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转正后上五险 一金(虽然有点不合法律法规,当相信这种情况的企业所占比例非常大),2012年4月份该员工携带劳动合同和工资打卡记录投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公司 给其补缴12月、1月、2月份的公积金。
问题如下:1、双方协商解决不一致该怎么办?2、企业这边迟迟不作回应,公积金管理处是否要求仲裁?从协商不一致之日开始到仲裁成立,需要多久时间?3、老师有什么比较好的意见,防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呢?
支招:1、最好协调解决,因为如果员工证据确凿,公司是败诉的。 2、如果员工申请仲裁,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受理的。 3、南宁这边的规定是:员工要仲裁的话,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受理的。
47、请问员工在公司上班7年后才开始签合同(2年),员工能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从2008年1月要求两倍工资赔偿呢?
支招:不能,早就过了仲裁时效了。
48、年底绩效考核没有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完成绩效的情况下给予员工不及格的分数,致使员工当年的年终奖和13薪没有得到,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支招:你可以引用规章制度中必须进行绩效面谈的流程来进行内部申诉。若申诉无效,你可以提起劳动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
49、现公司老板要求我开除一名行政助理,但是这名员工没有任何违法公司制度的行为,工作已经有半年,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对其该名员工给予那些赔偿?
支招: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50、甲某与某市汽车站之间形成承包关系,同时甲某的车辆以该市汽车站为户名,甲某雇用乙为其司机,一天,在乙开车从A地到B地后,休息期间,突发心肌梗死亡,甲乙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并且乙没有与该市汽车站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请问1、此事该能认定工伤吗? 2、如果不能认定又怎么处理呢?3、甲跟汽车站,甲跟乙,乙跟汽车站是什么关系呢?4、如果要求赔偿,赔偿比例如何?
支招:休息期间是多长时间,甲乙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休息期间在上下班两小时内发生的,可以视为工伤。甲与汽车站之间应该有承包协议吧?甲和汽车站是承包方的关系。甲乙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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