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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消息,自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行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比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平均上涨13%,其中最低月工资中最高一档为1470元,超过上海的1450元。
根据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档。”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官网消息称,此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为“稳步提高低收入者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鉴于浙江省各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不尽相同,浙江各市将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从给出的四档标准中选择相应最低月工资标准。
浙江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1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档。
此次调涨最低工资标准后,浙江省劳动者的最低月薪将告别“三位数”,全面进入“千元”时代。同时,最高一档月工资标准1470元也超过了上海今年4月1日实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450元。目前,深圳以最低月工资1500元继续领跑内地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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