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141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司搬外地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2:3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
       A原系一上海某软件公司的首席设计师,自2001年4月进公司。2004年11月接到公司通知:公司将搬至北京,员工愿随搬迁的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不愿搬迁的,公司将自11月底解除合同。A不愿随公司搬迁,于是公司于2004年12月初为A办理了退工手续,但补偿问题却拖延不决。A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公司搬迁至另一城市的员工不随迁,公司据此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据此,仲裁庭作出了公司应支付A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裁决。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1-6-15 10:21:59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学一学
板凳
发表于 2011-6-17 12:05:1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贴辛苦了,谢谢楼主分享!
地板
发表于 2011-9-11 22:11:59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5 17: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