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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肺癌等大病纳入救助试点
2012年04月19日02:55京华时报[微博]李秋萌
2009年我国新医改启动,为期3年的第一阶段工作已经结束。今年是新医改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
昨天,国务院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明确将以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著名医院管理学专家王健康表示,与前一阶段医改工作相比,今年的医改任务有三个特点:
>>特点一
多类大病纳入保障
在已取得保障人群广覆盖的基础上,加大了保障内容的深度和重度,如指出了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等八类大病保障,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提出了对包括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救助。
>>特点二
公立医院不赚药钱
作为新医改中的难点内容,对处于改革深水区的公立医院明确了补偿内容、细化了投资方向及更具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特点三
全科医生充实基层
为构建合理有序的就医体系、使优质医疗资源能下沉到社区,方案明确了加强基层的服务能力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实施2万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等政策保障下,在提高处于医疗金字塔底座的基层医疗水平的同时,达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最终实现切实吸引百姓就近就医的目的。
药品质量公告将定期发布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详细】
公立医院今年将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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