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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0年2月,小毕突然看到某外资企业登出了一则招聘广告,广告中写道:“本单位录用的员工将送到国外培训半年至一年”。小毕毅然辞去原来的工作,顺利地进了新单位。 加入新单位的小毕对工作充满希望,想通过积极的工作以得到重视,及时得到出国的机会。但是2年过去了,出国培训的事情依然没有动静,也没有听说哪位同事出国培训了。 小毕找到单位负责人理论,单位应当履行在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单位负责人当面答应小毕一定会考虑。几天过去后,单位还是没有动静,小毕觉得自己出国没有成功,用人单位实在欺人太甚,明明写好的条件单位却没有给予兑现,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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