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广州 记忆中,帮夹菜是在小时候,家里比较穷,一年到头只有过节才有肉吃,一碗肉端上来手慢点就会被抢光了。每当这时,总会先把肉最多的鸡胸肉夹给奶奶。工作后,虽然不富裕,但不至于要抢菜吃,吃饭时很少有相互夹菜了,除非桌子太大有人夹不到,就会相互帮忙。
一、相互夹菜的国企饭桌
不小心进国企工作后,吃饭时看到全程相互夹菜,有些惊讶,又不会不够菜吃,也不是夹不到,各人夹自己喜欢吃的不是很好吗?被人夹菜时,不吃是不领情,吃着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又难受。被帮人夹菜时,不知别人喜欢吃哪块无从下手,不帮别人夹菜又怕被说不尊重别人。一餐吃下来,更象受罪,而不是享受?
二、按经济学的逻辑,来算算帮夹菜的效益吧
假设:被人夹菜欠别人的人情,收益记-1分;好吃的收益记1分;不好吃的收益记-1分;帮人夹菜付出微不足道不记分。
如ABCD四人一起吃饭,点了半只鸡,A喜欢吃鸡翅膀、B喜欢吃鸡腿、C喜欢吃鸡背、D喜欢吃鸡胸。
如果各人自己夹菜,则每个人都可以夹到自己喜欢吃的,ABCD四人收益各为1分,四人合计总体收益为4分。
如果A帮B夹菜,A自己喜欢吃翅膀,以为B也喜欢吃,就把翅膀夹给B。B欠A的人情,记-1分;B吃到不喜欢吃的翅膀记-1分,A帮B夹一次菜,B收益为-2,A收益为0,夹菜总收益为-2分。如果BCD均按此逻辑帮下一个人夹菜,每个人都是吃到自己不喜欢吃的菜,最后4人的总收益为-8分。
自己夹菜,总体收益为4分;帮夹菜,总体收益为-8分;效率相差3倍之多。
三、联想到做的管理效率
假如某部门有3 种类别不同的工作,有3名员工可安排。如果管理者先听取、考虑员工的兴趣和意见,再分配工作,也许3人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如果管理者不考虑员工的意见,想当然的安排,也许3人都被迫做自己讨厌的工作。做喜欢的工作与做讨厌的工作,就如夹菜的例子,其效率可相差数倍。
执行力、工作效率…,不是重复强调就可实现的,有时候只需管理人员转变一下观念,不需要额外的付出,可收获双赢、多倍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呢?
备注:本文的例子为现实简化而来,不一定完全代表现实,只为说明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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