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常州实际,经研究决定,2013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2日至199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 3、部分特殊岗位的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常州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考生可通过下述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报名与资格初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缴费确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