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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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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6 17:1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群  规
    常州人力资源开发群,基于“共建分享”的精神,旨在打造常州地区最大、最专业的人力资源互动平台。倡导与人分享,共同成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踢出本群
1、加入本群24小时内未修改“群名片”者。格式如下:专业群“公司名|实名”,招聘求职群求职者“求职岗位|实名”,招聘者“公司名|实名”,不得使用小王、李等简称,公司名应尽量使用中文。
2、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宣传其他群、网站,主动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群友提出需求除外。
4、发布色情、暴力、低级趣味的图片。
5、对群友进行人身攻击,带有谩骂、诽谤、侮辱、诋毁、嘲讽性质的语言。
6、连续6个月未发言,经群邮件通告一周而劝退无效者。
7、报名参加本群线下活动,未提前请假而无故缺席者。
8、其他严重损害群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踢出本群
1、工作期间长时间讨论与人力资源话题无关的内容。本群为专业讨论群,其他话题应注意适度,休息时间谈论为佳,私人话题尽可能私聊。
2、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前提下将其通讯资料、肖像、照片、个人信息等随意在群内发布。
3、发大图、大字或恶意刷屏。
4、非管理人员使用红色字体。
5、其他有损群利益的行为。
群满后人员的更新
1、当群人数495人时,进入群人员更新程序;
2、更新时,将根据是否违反群规、是否积极参与讨论、是否有本群规提倡的行为等情况决定更新人员名单。






群管理团队规定
管理团队成员范围
1、以人力资源主管及以上资深人员为主;
2、与人力资源相关的行业、专业人员有选择的保留,如:律师、培训、猎头、人才服务机构等。
加入团队方法
1、群友自荐,管理员审核。
2、管理团队成员推荐:申请入群时注明管理团队群内推荐人的名字,经管理员核实审批即可入群。
3、入群后,请及时填写群共享文件《管理团队成员登记表》。
团队成员要求
1、个人要求
A、必须有为大家服务的热情,急大家之所急,忧大家之所忧;
B、有良好的专业底蕴或是在某一方面能为大家提供帮助者;
C、在线时间平均每天约为3小时者;
2、团队成员权利义务
A、协助管理员开展群管理工作;
B、指导新群友,尽快融入群内;
C、解决群友提出的问题,引导群内的交流沟通;
D、树立榜样作用,引导群主流方向;
E、针对群的发展提出个人建议并指导、支持、完善、落实;
F、线下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3、管理员的任免
A、管理团队优秀者可任职管理员职位,由管理员推荐,三月一届。
B、违反管理员规定,经查实者,取消管理员身份,情节严重者退出管理团队。




群管理员规定
发展成员
邀请身边的HR同行、好友加入本群,QQ好友可通过直接拖拉的方式加入本群。
入群申请
1、审核入群申请,通过对申请者的昵称、年龄、省市等资料进行初步判断,要求注明公司名称及姓名后方可通过验证。
2、指定一名管理员专项负责,其他管理员直接关闭入群申请对话框。
新人报到
1、新人进群后,督促其登陆群论坛,回复新人报到贴,阅读群规。
2、引导其他成员欢迎新成员的加入。
统一群名片
1、帮助新人修改群名片,右键新人昵称,选择“修改群名片”;未设置“允许修改群名片”者,指导其修改群名片,格式:“公司名|姓名”。
2、因字数限制,无法写全姓名者,缩短公司名,姓名不得使用简称。
案例讨论
组织群友案例讨论,论坛(changjob.com)有上百案例素材,且均已附上了专家意见。
组织讨论完后,请将讨论资料整理、拷贝,至论坛发帖回复。
资料分享
本群倡导分享精神,引导群友养成分享习惯,而不是一味索取;
手上有好的管理工具等资源,请上传至论坛共享,并在群内简介;
论坛有大量工具,可供下载;培训视频文件可通过群邮件超大附件分享。
招聘信息
群友发布招聘信息,提醒其发至论坛“招聘专区”
一般违纪处理
以警告和引导为主,一般情况不得踢除会员,除非屡教不改者。
严重违纪处理
1、踢除会员后,须将被踢人员QQ号码、违纪情况记录于论坛“违反群规被踢会员记录汇总贴”
2、24小时内需清理5人及以上者,一律上报群主,由群主进行操作。
在线时间
管理员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4小时,保证每天能与群成员交流。
发展管理团队
发现群内人才,推荐和培养群友加入管理团队,推荐管理团队成员任职管理员。
管理员违纪处理
1、违反群规,按群规处理。
2、无故不上线或不作为,连续3天者警告1次,连续7天者取消管理员资格。
3、清理人员未作记录者,2次警告,3次取消管理员资格。

                                                                                 常州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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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9 22:58:49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12-1 09:51:41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6-18 12:41:49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5#
发表于 2011-7-14 19:13:00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9-9 14:23:51 | 只看该作者
已阅!呵呵~~~
7#
发表于 2011-11-30 12:12:4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呵呵~~~
8#
发表于 2011-12-6 20:27:18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9#
发表于 2012-2-1 09:47:50 | 只看该作者
呵,一个个来,怎么样!
10#
发表于 2012-2-3 23:45:02 | 只看该作者
认真学习了一下,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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