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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生哪些的劳动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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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8:0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喻蕾 于 2012-6-30 18:10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六方面的劳动争议均可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申诉: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⑵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⑶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⑸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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