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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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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10:2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钓鱼列岛,又称钓鱼群岛,由8个无人岛礁组成,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北小岛、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钓鱼列岛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列岛总面积约为6.3平方千米,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千米,海拔高度约362米。距我国台湾省基隆市约190千米,距福建省福州市和日本冲绳的那霸都是420千米。
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千米,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 相对位置:闽之正东,台之东北。距基隆102海里,距那霸230海里。 地质特征:其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富藏石油。据1982年估计当在737亿-1574亿桶。地理特征:处在大陆架上,附属于台湾岛,以2000米以上深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群岛由七座小岛组成。
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到了14世纪,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邦属国。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
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从此遭日人监督内政40余年。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我属国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由于此时清王朝已腐败无能,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后就不了了之,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但其间钓鱼岛始终归大清国的台湾管辖。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85年,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钓鱼台群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1893年10月,慈禧太后把钓鱼岛列屿赏赐给清廷内务官盛宣怀,供其采药之用。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王朝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此条约只明文规定割台湾和澎湖列岛,没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钓鱼岛群岛。1900年,日本政府把袭用了几百年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0年,同属于日本“辖属”的台湾和琉球争夺钓鱼岛的归属权,日本东京法庭作出判决:钓鱼岛仍旧归属台湾管辖。1945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国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两国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随即废除。按照此约,台湾和它所属各个群岛包括钓鱼岛,全部回归中国。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其中第三条规定,“……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从1964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钓鱼岛等岛屿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2000公尺深的海沟。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等岛屿享有领土主权。
但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政府不顾中日双方的有关承诺,默许右翼团体到岛上建灯塔、立界碑,派军舰阻止大陆和台湾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捕鱼,甚至阻止我方在该海域进行军事演习,气焰十分嚣张。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1996年9月26日保钓号到达钓鱼岛,香港保钓领袖陈毓祥率领五位突击队员穿上救生衣,跃身入海游向钓鱼台,因脚部被绳索缠绕,陈溺水身亡。
2000年4月20日,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上建立了一座小神社,意在寻衅,破坏中日关系。据报道,这个神社半米高,0.35米宽,采用白木建造。右翼分子称,建神社的目的之一是“祭祀战争期间在岛上饿死的居民”,并计划定期参拜。
2003年1月1日,日本政府已与声称“拥有钓鱼岛所有权的国民”签订了正式“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租期从2002年4月1日开始至2003年3月31日止,而且,这种“租借”合同今后将长期维持下去。
2003年10月9日,由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民间人士共同组织的出海保钓船,在前往钓鱼岛途中遭到日本多艘军舰的拦截,保钓人士几经努力之后不得不于20时15分返航。返航点距离钓鱼岛仅百米。
2008年6月10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艇在钓鱼岛近海与一艘台湾渔船相撞,并导致该渔船沉没。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0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说,中国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与中国台湾渔船在钓鱼岛近海相撞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6月12日,针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船10日在钓鱼岛海域撞沉台湾渔船事件,台湾当局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6月14日,台当局国防部日同意派出海军最大、战力最强的基德舰,于周三搭载“立委”到钓鱼岛宣示“主权”。
6月16日,台北县民代以及保钓人士清晨4时55分到达钓鱼岛海域“宣示主权”,台当局“海巡署”派出四舰五艇全程护渔,保钓船只在“宣示主权”过程中,遭日本舰艇喷水以及施放拦阻索,在距离钓鱼岛本岛0.4海里处仍受多次阻挠。保钓船只上午6时23分,绕行钓鱼岛一圈后返航。
6月17日,台湾保钓人士以海钓船前往钓鱼岛宣示“主权”,十六日清晨当保钓船只接近钓鱼岛海域时,台湾巡防艇(前)与日本保安厅巡逻艇(后)相互对峙,不让日本船只接近保钓船,空中还有日本直升机沿途监视。整个钓鱼岛海域布满双方海防舰艇,情形紧张中相互又颇节制。
日本之所以垂涎钓鱼岛,主要是因为1969年联合国的一份报告称,该地区可能蕴藏着石油。因此,日本政府想通过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将其据为己有,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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