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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意在整顿派遣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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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30 19:0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临时工”和“正式工”真能同工同酬吗?

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对于众多的劳务派遣人员来说,“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最让人期待,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新政实施是否能改变如今劳务派遣的“乱象”,其实施后能否实实在在地执行?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政要消除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差距,这是一个好的方向,而这个方向的实现,却需要更多细化的标准和制度来完善。

现象:劳务派遣几年来成倍“疯涨”

2011年,晓阳(化名)大学毕业了,来自邢台的她一直希望能在石家庄找份理想的工作。但是面对激烈的竞争,专科毕业的她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就在这时,晓阳的一位亲戚打听到,有家中介公司可以帮她这样的大学毕业生进“好单位”。听到这些消息后,晓阳真是欣喜若狂。“我去那里一看,‘好单位’还真多,铁路、金融系统等。”最终学习金融保险专业的晓阳,选择了一家金融机构。但在签合同的那刻,晓阳才知道,自己是以劳务派遣形式进入这家金融机构的。

不过,能留在石家庄,能进这样一家不错的单位,晓阳还是认为自己很幸运。但很快晓阳就知道了自己的劳务派遣工与单位的正式工差距其实很大。“平时大家都干一样的活,可最终发的工资和奖金却不同,逢年过节的福利也没有我们的。”晓阳说,很多时候自己在乎的似乎也不单单是钱和福利,而是对自己劳动的一种尊重。单位里有不少像晓阳这样的劳务派遣工,平时大家聚在一起总说,和正式工比起来总会有低人一等的感觉,待遇基本上只能达到正式工的五分之一。

其实,不仅仅晓阳,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部门获悉,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该市劳务派遣用工成倍增加,特别是央企、省属企业使用占比更高一些。事实上,在我国大部分劳务派遣用工就是企业招收的长期“临时工”,劳务派遣在我国多存在于通信业、传媒业、金融业等。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不属于所做单位的员工,合同也是和中介公司签的。但总希望能有明确的规定来帮帮自己。”晓阳说,她企盼自己待遇有所改变,但新规定到底能不能真正实行呢?“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吸引高素质人员加入,进而提升临时工的整体素质,我觉得是一种双赢。”

深入:新政意在整顿派遣“乱象”

27日,石家庄市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侯振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劳务派遣用工超出明显超越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部分大型国企甚至在主营岗位上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有的已超过10年。而文化程度不高、工资低、待遇低,又是当前临时工群体普遍现象,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质”,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而此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就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并适度提高了违规用人单位的罚款额度……基本上对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聚焦:同工同酬不是简单的同等工资

对于众多劳务派遣人员来说,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其中最为重要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那么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后,该如何做到同工同酬呢?对此,侯振勇说,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一个岗位上的人都拿一样的钱,同工同酬的理解本身是需要细化的。一个岗位上的不同的人,工作质量不可能一样,工作年限不可能一样,对岗位的了解度不可能一样,甚至学历、技术水平等等都可能影响薪酬。因此,同工同酬不应当是同一个岗位就必须一样的薪酬,而应当是同一个岗位,同样的工资分配制度,同样的考核标准,“就是标准要一样”。“这次的新政中,很多东西都是规定得比较细的。”在侯振勇看来,还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临时性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也并不是说6个月后就可以直接转入其工作单位的体制内,而是如果该单位出现了违反这个规定的情况,人社部门可以给予经济处罚。侯振勇说,新劳动法修订案实施后,企业和员工都会有一定适应期,也许到了今年12月份左右,会有一些有关同工同酬劳动争议的出现。

观点:新政严格实施还需更多细则

“今年7月1日起,你们单位要开始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了吗?”27日,一位网友发表议论之后,引来了很多人的回应。“今天碰到一个熟人,做派遣工被单位辞退了,昨天派遣单位竟然打电话来说有补偿金。所以查了下劳动法,居然是马上就要实行新的劳动法了,就是专门针对派遣工的,实行同工同酬了,真好。”

同这位网友一样,大多数人对此满心期待,也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工单位可能还会找空子来规避。

对此,侯振勇认为,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降低用工成本。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据我所知,现在很多大企业每年都会组织派遣工参加考试,让其中的优秀者能够‘转正’。”

“现在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少劳务派遣公司已经开始向劳务外包转了。”作为亲历者小王说,自己是一家企业的劳务派遣工。前段时间,自己和单位其他派遣员工相继接到上级的口头通知,下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不会再到派遣公司签约,要与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强调,未来的工作性质不会改变,人员也没有调动,工资自然也不会变。后来,小王才知道,他们其实已经从“劳务派遣”变为了“劳务外包”,“这样一来我所在的单位‘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显然会继续存在。”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说,新《劳动合同法》修订之后,最终要消除临时工和正式工待遇的差距,对同工同酬更是一种推动,这是一个好的方向,但尚需要更多细化的标准和制度来完善。“应该相信,国家对现存问题将会逐步解决,而同工同酬的实现,也还需要更多细则的支撑,比如怎样制定标准薪酬,如何界定同工同酬。”业内人士指出,同时,新政在“辅助性”也有待进一步明确,防止用人单位随意把其范围扩大化,使用期限也应有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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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30 19:38: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用户楼主,楼主英明呀!!!
板凳
发表于 2013-7-1 12:21:27 | 只看该作者
围观 围观 沙发在哪里!!!
地板
发表于 2013-7-1 12:38:10 | 只看该作者
秀起来~
5#
发表于 2013-7-2 19:02:55 |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不错
6#
发表于 2013-7-2 19:29:20 | 只看该作者
小白一个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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