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7057|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94期 9月14日“企业高发型劳动案件分析与预防方案”【免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9 11:4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培训学习
开始时间:
2013-9-14 13:30
活动地点:
常州世茂广场售楼处 新北太湖东路9号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40
剩余名额:
0 人
报名截止:
2013-9-13 11:23
主题:企业高发型劳动案件分析与预防方案
讲师:时轶
时间:9月14日 13:30-16:30
地点:常州世茂广场售楼处 新北太湖东路9号(太湖东路与东经120交汇处)
奖品:每人定制玻璃杯1个,另抽奖 电烤箱 1名,高档茶具 2名 进口红酒 5名
集合地点:14日下午12:45-13:00,杨柳巷 交通银行旁 大巴车接送 1点准时发车,亦可直接前往

课程大纲:
一、当前常州劳动纠纷案件分析
1.1  2007年至2013年案件数量统计与分析
1.2  企业与员工提起仲裁占比分析
1.3  受理案件类型的情况分析
1.4  调解和案件处理程序的运用
1.5  胜诉、部分胜(败)诉、败诉的原因分析
1.6  劳动仲裁、诉讼、代理的成本分析
二、常州企业高发型劳动案例分析和预防
2.1  员工招入时法律风险与防范;
2.2  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2.3  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2.4  考勤制度和考勤记录的必要性;
2.5  工作时间和加班问题;
2.6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时的风险提示;
2.7  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的应对方案;
2.8 劳动、劳务、非全日制、临时用工的区别;
2.9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三、互动交流

讲师简介:
      时轶律师,江苏金伙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处理网(
http://www.ldzycl.com/)创始人。
      2005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学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起担任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员,处理过上千件劳动纠纷,积累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处理实践经验,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开始致力于企业用工劳动法律服务,在常州地区劳动纠纷处理律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现担任常州地区二十余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法律技术手段解除各种企业用工劳动法律纠纷,近年来在《常州劳动保障》杂志等各类期刊及网络媒体上发表了企业用工劳动法律论文数十篇。每年定期都要接受常州市、区各个企业协会、人力资源俱乐部、培训机构以及客户单位的邀请,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作专题企业用工劳动法律讲座。
      常年为我市多家企业提供专项劳动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用工管理风险防范、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指导企业用工流程的入职、培训、岗位、薪资、绩效、福利、各项规章制度等流程,极大的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和成本、有效的避免了劳动纠纷,从而促使企业劳动用工的更加和谐与稳定。
      服务单位列举: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常州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常州市好比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常州巨力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鑫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市康宁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常州市方圆外企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市财达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观筑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市美图摄影器材有限公司、常州市常泰制瓶有限公司、常州山泰克电子有限公司、常州纳吉服饰有限公司等等。

已通过 (40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李志国 2013-9-13 10:44
李立思

自己去,不去集合点坐车

2013-9-12 21:45
yxf123456 2013-9-12 10:11
许涛007 2013-9-12 09:24
路随着人走

希望可以和大家成为好朋友

2013-9-11 10:02
孙小菊

我来报名啦

2013-9-11 07:57
纽菲克|王亚霞 2013-9-10 12:25
张洁 2013-9-10 11:19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3-9-9 11:44:16 | 只看该作者
前排,哇咔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9-9 13:44: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报名参加活动哦,第二个,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9-9 14:53:17 | 只看该作者
已报名,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9-9 15:45:39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9-9 16:57:25 | 只看该作者
已报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9-10 10:45:37 | 只看该作者
秀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9-10 10:47:23 | 只看该作者
报名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9-10 11:06:03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路过,不发表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9-10 12:37:4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2-23 11:2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