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
子公司(而非原来的公司)与李某是存在劳动关系;李某撞伤被认定工伤,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个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条例》等相关规定,这样情况之下,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二个问题:
李某可以向子公司要求补办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违规解约的赔偿金:而不是简单的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个问题:
3、公司必须支付工伤赔偿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时间从发生事故之日开始。
备注说明:这个案例要看在哪个城市:因为有的城市是不支持工伤方面的补贴及相关赔偿和民事赔偿同时享受的:如果是这个肇事者找不到的前提之下,这个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来赔偿的;如果肇事者能找到的前提之下,就需要根据当地的口径了的。
上面三点的回答,是根据一般情况来予以回答的,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