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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互助] 案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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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17 14: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前几天看到的案例,基本相似。
易博士提醒大家,作为聘用制员工,总经理及人事经理也同样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同时,在明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故意不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以期获得双倍赔偿款项的行为也同样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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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17 15: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条,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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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17 15: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我个人想说的是:这个分公司总经理竞然会提出要双倍工资,犯这种低级错误,不是白痴就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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