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10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十大职场潜规则送职场新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7 16:5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生就象一场游戏,有赢有输,有得有失,没有人会一帆风顺的走完所有的路。而任何游戏都有自己游戏规则,违背这个规则的人,虽然不一定遗臭万年,又或者被黑道、国家机器追杀,但是人言可畏、三人成虎还是会的。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孙子兵法的故乡,一贯崇尚“上兵罚谋”。

  

    作为一个人,总是要出来“混”的,打工也好、雇工也罢,很少有人只是吃吃喝喝的过一辈子。且不说老祖宗一贯教导我们,儒家‘有为’,道家‘入世’;就是想想浑浑沌沌的一辈子,也是怪吓人的。

  

    出来,总是要有份职业,也宿有职业人生的说法。也正象游戏有游戏规则一样,职场也有职场规则,只是我们一向称之为职场潜规则。既然是‘潜规则‘,那就是说在规章制度之外的规则,也不一定会‘上纲上线’的规则。但是,一旦不注意,被人利用,就不再是那么简单。正是只有千日作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啊。现在将我能想到的简单几点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参考。

  

    ----你是有老板的。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观点。很多学生,包括我当年毕业时,是何等的目中无人,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经历过事业单位的人事斗争,台湾老板的狠毒剥削,包括现在为社会主义企业打工;这一点感触颇多。如果你跟错一个老板,一个在人事斗争中只会倒下去的老板,我劝你,要不忍气吞声,投靠到得势的一方,作一个类似‘二狗子’之类的人(就象给当年日本侵略者跑腿的汉奸形象,虽然形象很惨,和中国一向的忠义不符,但保住一碗饭,还是能做到的);要么揭杆而起,舍卒保车,用自己的牺牲为老板争取到最后的筹码。

  

     绝对不要相信,新来的老板还会象原来的老板那样,对你信任、授权、关心(只要做好工作,其它事情全会为你解决掉)。中国有句很出名的话,“一朝天子一朝臣”。老员工对新老板不服气,新老板板对老员工不喜欢(这么不听话的员工,净和自己对着干,有才也就罢了,无德无才,不开你立威,开谁)。所以,历来新老板上任,总是要开除一批人,安排上自己的亲信;之所以现在隐忍不发,只是时机未到罢了,一年俩载,总会把牌洗干净的。

  

    ---你只有一个老板。也许有人会说,老板还有老板呢?但是,能指挥你工作的人只有一个,这个人常常拥有对你工资的评议权、甚至直接决定发给你工资的多少。你只需要对自己的老板负责,对其他人和颜悦色一点就好,不必过分的逢迎。毕竟,如果连你的老板都保不住自己了,你更不可能会是那些人的对手;你所要做的就是绝对的支持你的老板。当然,有意见可以提,但一定要在两人单独的场合;而且,老板就是老板,提意见也要用请教的口气。中国古代有句话说的好,‘君辱臣死’;没有这种觉悟,你就永远不会和老板站在同一条战线,成为老板的亲信。

  

     这里,还隐含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你只有一个老板,绝对不要‘越级汇报’。不管你的叛逆精神多强,你的人权平等意识多强,除非你打算和老板对着干了,不然,不要做这种‘以卵击石’的事情。

  

    这有三种结果:

    你的老板会认为你不尊重他(她)的权威,会对你尽出杀手;即使你说的对,你老板的老板会怎样认为呢,放在一个天平上,你不会认为‘自己’比‘作为自己上位的老板’还会重要吧,爬上这个位置,有他(她)的功绩、关系,这是你绝对不能比较的,而且在你眼中的大事,可能只是上位者眼中的一个小菜,又怎能影响到你老板的地位呢,两相比较取其轻,于是你被开除了;

  

    除非,你老板的老板就想开他(她),借刀杀人,小题大做,把他开掉,通常这种情况下,收尾的同时会各打五百,于是你也被开了,就算你不被开,新来的老板能允许这样一个潜在的威胁存在吗。

  

    所以,常见的两种处理方法:

 ‘秋后处理’,就是说积累到一定的量再处理,这也要明确形势,形势比人强,同样一张牌,在不同的时候打出,会产生截然相反的两种效果。

  

    ‘安然离职’,笑着和老板讨论辞职的事宜,而且一定要强调都是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绝对与公司的各种制度、处理事情的方法无关,自己对公司的感情很深,如果不是确实有事,是绝对不会离开的,以后去哪还没想好,现在先处理私人问题(比如回家结婚、父母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孩子生病需要治疗,等等吧),并要信誓旦旦的说,今后还会回来看大家的。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光棍只打九九不打加一,这样你可以顺利离职,不会受到太多刁难;而且,不会连累平时交往密切的朋友;并且,很多行业说大不大,其实只是那么三五个人的事情,抬头不见低头见,前任老板说你两句坏话传出去,如果不是特别了解事情真相、了解细节、了解他(她)或者你为人的新老板,你的前途就是难免暗淡无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5 13:4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