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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办理录用备案
◆办理机构
市、区就业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88107075
◆办事程序
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年检)、《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盖公章)、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盖公章)、如有《再就业优惠证》也需要携带,到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在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作相应记载,并在《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印章。
◆申办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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