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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需改革的“空气轻微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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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8:4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用算术推导出“轻微污染”背后的秘密
轻微污染”说引起网友不满
连续多日的大雾,笼罩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在北京市区,大雾天气使得空气能见度降得很低,空气浑浊,市民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然而,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官方数据,空气质量仍为“轻微污染”。
“轻微污染”之说,显然引起了网友的不满。作家郑渊洁称北京就像个硕大的毒气罐,央视记者张泉灵索性将北京空气比喻成像用过的洗澡水一般。
为什么网友难以忍受的空气质量,环保部门却认为是“轻微污染”呢?
  
“2011年10月31日 北京空气污染指数131 轻微污染”
这是一行显示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的数据。当天北京多云,而131这个数字究竟隐藏着什么信息呢?
空气污染指数,即某地区首要污染物指数。该指数有一套独特的计算式,以及对应的分级限制表。
数据显示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直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可被人直接吸入呼吸道)。根据PM10的分级限制表,我们可以倒推出10月31日北京的PM10污染物浓度。这个值是212微克/立方米。(计算过程省略)
  
PM10日浓度212带来的影响绝非“轻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质量准则》,PM10日浓度的标准值是50微克/立方米。在这个基础上,每升高10微克/立方米,就会使死亡率增加约0.5%。世界卫生组织还特别注明——“因此,当PM10浓度达到150微克/立方米时,预期日死亡率会增加5%,这是值得特别关注的。”
而150微克/立方米,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质量准则》中,所标注的下限。
那么在中国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单项日均浓度中,PM10只要不超过250微克/立方米,便是“轻度污染”(三级天),而在空气污染指数计算中,PM10只要不超过350微克/立方米,也同样可以保证“轻度污染”,如果不超过250微克/每立方米,就只是“轻微污染”了。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脱节,无需赘言。
此外,即便是北京努力确保的“二级天”(亦为中国主要执行的质量标准),只等同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最低限,规定之宽在国际对比中是罕见的。
经过换算,北京10月31日PM10浓度为212微克/立方米,这意味着暴露在这个环境中的群体,其预期死亡率将上升8%。

同样的天空,不同的结论
“2011年10月31日 北京空气质量指数307 有毒害”
自2008年始,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内部建立了空气监测站。而本次大雾天气中,潘石屹将使用美使馆数据的APP应用截图发到了微博上,就此引发了众人的讨论。
在那个应用上,清清楚楚地写着“10月31日6:00,北京空气质量指数307,PM2.5细颗粒物浓度257”,并且还标注了“有毒害”。(并非美标原文,应为APP作者后标注)
这其中的差距主要在于,北京环保部门监测的污染物是PM10,并依此发布报告,而美使馆监测的是PM2.5,两者监测的对象完全不同。
  
虽不是中国环保部门的座上宾 但PM2.5却至关重要
故名思议,PM2.5就是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PM2.5上富集的有害物质更多,且随着粒径的变小,在空气中的存留时间和在呼吸系统的吸收率也随之增加,因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更大。国际上目前对颗粒物的研究重点已转移至PM2.5。
国际上对PM2.5最权威的研究,是美国癌症协会和哈佛六城市的研究结果,这两项研究均表明PM2.5的长期暴露与死亡率的上升有很强的相关性。
上海复旦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每当PM2.5的日均浓度上升10微克/立方米时,居民日均死亡总数将上升0.85%。而上海交大的研究表明,每当PM2.5的日均浓度上升34微克/立方米时,呼吸科和儿科的日均门诊人数将分别增加3.2%和1.9%。此外,广州的一项调查显示,每当PM2.5的日均浓度上升10微克/立方米时,居民日均总死亡率将增加0.9%,心血管疾病死亡率将增加1.22%,呼吸系统死亡率将增加0.97%。
但是,这项如此重要的指数,却并不在中国环保部门的强制性监测体系中,即便在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未有类似的表示。
  

10月31日的北京,空气状况究竟如何
根据PM10的标准,212微克/立方米的污染物浓度所带来的后果,已在上文揭示。
而目前国内并无定期公布PM2.5数据的机构,由于没有国内官方数据源,只好根据两个数据测算,一个是根据官方公布的PM10数据推算PM2.5,二是借用美使馆的监测数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PM2.5/PM10的比值为0.5-0.8,而根据另一项研究,具体到北京的比率大概在0.6左右。即10月31日北京的PM2.5浓度为“212×0.6”,即127微克/立方米。
根据美国环保署的计算公式,当PM2.5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时,空气质量指数约为187。(计算方式同PM10,但美国环保署有自己的分级限制表,计算过程省略)
这个根据北京官方公布数据推算出来的187是什么意思呢?在美国标准中,这是属于“不健康”(Unhealthy)一档的,其标识颜色已经为红色,“增加对普通人群呼吸系统的影响”。
而根据美使馆公布的浓度257所推算出来的指数307,其已经属于“危险”(Hazardous)一类的了,属于PM2.5标准的上限,此时出门将有风险(尤其是对有病史的人及老人儿童)。
当然,无论是“不健康”还是“危险”,由于国内不公布PM2.5数据,我们只能得知当天“轻微污染”。
不过,10月31日的“危险”还不算什么,因为无论是187还是307,数值还可以显示。在10月9日时,美使馆的数据曾经接连显示“Beyond Index”,即监测数据已经突破500点上限,无法显示。
  
谁的数据可信?
以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为代表,不少人都在怀疑这个问题。
因为美使馆的数据监测点只有一个,就设在北京秀水街附近,从数据统计方面来看,单一采样点得出的结论,的确不够严谨。当然,美使馆的初衷也是内部使用,不是“服务首都人民”的。
在北京环保局的28个监测点中,朝阳区农展馆监测站应该是离美使馆监测点最近的了,根据近期数据来看,农展馆的污染指数的确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即便根据农展馆PM10的数据倒推,也和美使馆PM2.5的数据相差甚远。
要么北京市环保局错了,要么美使馆错了,否则数据不会相差如此之大。当然,解决办法也很简单,让北京市环保局也公布PM2.5的数据和监测方法就可以了。

“轻微污染”背后是全方位的落后
标准之落后

我国目前使用的空气污染指数制定于1982年,于1996年和2000年历经两次修订后,纳入监测的只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指标。尽管去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但呼声很高的PM2.5指标并未如期纳入强制性监测体系。

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泰国、印度等国均将PM2.5列入了空气质量标准。

同时,我国尚未开展全国性的臭氧、铅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目前还没有反映全国环境空气中这些污染物浓度水平的数据。此外,国内外城市在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的发布也有很大差距。说白了,就是通过简单的考卷,拿回更好的分数。
  

意识之落后

国内有很强的一派声音,认为目前匆忙上马PM2.5标准不合适,不符合国内现实条件。并且“美国人也是先治理好了PM10的问题,才处理PM2.5的问题”、“我国PM2.5污染较重,如果制定实施相关标准,将大范围超标。”

但是自1982制定标准,1996修订加入PM10之后,将近30年过去了,我国的PM10甚至是更原始的TSP(小于100微米的颗粒)问题都没有得到基本解决。此前的治理不力,便是不进行新领域治理的理由吗?如果担心“大范围超标”造成有令不从以及其它一些尴尬的话,大可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布数据,但不纳入强制标准和考核体系中,也是为公民生活增添便利、减少舆论压力的举措。
  

面对PM2.5 地方环保部门抵触之意尽显

很显然,对于我国大多数城市来说,如果面对PM2.5的规范,将会很难达标。

于是当国家环保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向各地环保部门后,却收到一片不满和抵触情绪。

比如北京市环保局上书“加强PM2.5基础研究,视情况修订增加PM2.5,或开展试点”

天津市环保局压根就没有回复这个问题。

陕西省环保厅更是直言“建议不增加PM2.5”。据此前新闻报道,我国唯一一家研究PM2.5的环保重点实验室落户陕西,难道是陕西环保部门已经“吃过了亏”?

结语:当PM2.5的年均浓度处于35微克/立方米时,暴露其中的群体将会增加约15%的死亡风险。但根据北大胡敏教授的监测数据,北京PM2.5的年均值约为100微克/立方米。为了公民的人身健康,请环保部门公开PM2.5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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