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78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销售员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疾病获公司赔7万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 11:1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报讯 朱强没料到,女儿朱丽的维权官司打了两年多后,在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智囊团”成员——骆瑞明律师的帮助下,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近日,在市五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公司方答应一次性支付朱丽补偿金、赔偿金,共计7万余元。

朱丽是九龙坡一公司的销售人员。从两年前开始,她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常感觉到持续的头痛,而且频率越来越高。后来,她到医院看病,经检查诊断为“因工作紧张有关的频繁性紧张型头痛”,后来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这一结果,让朱丽感到意外,不过她还是坚持工作,没有出任何的差错。

没过多久,公司知道了她的“秘密”,并单方面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朱丽一家非常气愤,随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子开庭审理后,法官在调查该案时发现,朱丽被医院确诊的“精神分裂症”,公司方面并不认可,并提出要对朱丽的病进行司法鉴定。

然而,朱丽的家人考虑到,朱丽乃一20多岁的未婚女孩,如果进行司法鉴定,如向社会公布她患精神疾病,将会对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朱丽的家人不同意进行司法鉴定。

由于缺乏这个关键证据,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向朱丽支付的赔偿金只有1.6万余元。赔偿金额太少,朱丽一家很不满意,表示坚决上诉,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后来,朱丽的父母得到了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援助中心考虑到朱丽的特殊情况,中心专门为其邀请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智囊团”律师——骆瑞明,为她提供法律帮助。最后,在骆瑞明律师多方取证,并到该公司进行说理沟通后,公司方最后接受了骆律师提出的调解意见。

3月2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朱丽获赔7万余元。

据了解,从2012年初开始,截至7月底,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援助案件11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60.5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8-1 23:53:33 | 只看该作者
哥顶的不是帖子,是寂寞!
板凳
发表于 2012-8-2 08:20:43 | 只看该作者
7w,够我做业务一年的了,
地板
发表于 2012-8-2 14:37:50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9 05:4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