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114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病假折抵年休假有条件限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4 08:3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女士于2010年1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3个月前,她因胃病需要医治,向公司请了7天病假。最近几周,当她提出要休年休假时却被拒绝,公司的理由是,按规定她的年休假只有5天,而她的病假休了7天,病假折抵年休假后,她还多休了2天,公司不追究这2天已经是对她的额外照顾了。
时女士的遭遇很具有代表性,针对用人单位能否用病假折抵年休假的问题,有关法律人士表示应当视情况而定。
一方面,病假与年休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病假是职工为治疗疾病而必须休息治疗的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职工患病时,用人单位应给予治病休息时间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须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年休假是指用人单位不管职工是否患病,均必须给予的假期。
另一方面,将病假折抵年休假有条件限制。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才不享受年休假;而时女士所请病假仅7天,所以公司仍必须给予她年休假待遇。(颜东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8-4 09:39:09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2-25 09:0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