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3041|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做工资的同仁们注意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3 10:3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钱世萍 于 2012-8-13 15:41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日期:2012-06-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选择字号: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8-13 10:50: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一定要顶
板凳
发表于 2012-8-14 12:16:1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8-14 12:16:29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8-17 08:52:1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提醒
6#
发表于 2012-10-10 09:01:5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知道了,但我不做工资
7#
发表于 2012-12-1 16:03:12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12-8 20:32:0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又占了一个沙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2-22 17:1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