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2012年11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的三大养老保险互转衔接问题终于有了眉目。
根据最新的数据,这三大养老保险加起来覆盖了七亿多人。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其它两种养老保险在缴费金额、养老金待遇等方面都差别巨大。到底怎么互转才合适?绝对是一个涉及七亿多人的公平问题。
一、养老保险互转是一个关系一半以上国人的公平问题
1、互转的真问题就是职保和其它两种保险的转换,直接影响两大类人
所谓三大养老保险,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当然,这里的互转指的是起码参加了两种养老保险的人,而不是说只参加一种就能转到另一种去。在很多地方,后两者都统一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两者之间的缴费基数、领取金额等都差别不大。所以真正有意义的就是职保与后两者之间的互转。2011年,参加职保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月的退休金有1511元,而参加后两者的人则普遍每月拿不到100元,差距非常大。因此,互转就直接影响到了两大类人:
1.农民工:截止2011年底参加职保的农民工人数为4140万,而最新统计的全国农民工数量为2.5亿。很多农民工既在自己打工的企业参加了职保又在自己的家乡参加了新农保,养老保险的互转自然影响着他们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其它2亿左右农民工的投保决定。
2.两种保险都参加了的城镇居民:有的城镇居民工作不稳定,为防养老问题就购买了城居保,而在单位时也购买过职保。
2、但是互转又和其它参保人都休戚相关,是个公平问题
职保和其它两种保险的制度设计是不一样的。职保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里其实是大家的钱,像大锅饭一样,需要分到退休人员的碗中去。而其它两种养老保险一般都只有个人账户。那么:
1.要从职保转别的保险,是不是也要分一部分大锅饭出去呢?分多了影响到其他职保参加者,分少了或者不分的话,又好像对转出者很不公平。
2.要从职保转别的保险,缴费年限怎么算呢?职保参加者可比其它保险参加者缴得多。好比,职保参保者一年缴了2000元,而新农保参加者一年缴了400元,如果算前者转到新农保,一年算他缴了5年,这对别人公平吗?如果不折算,就算一年,又对他公平吗?
反之亦然。从别的保险转到职保也一样存在公平问题。
所以,这可是个关系到全国一半多人的公平问题。而目前的意见稿是否又做到了公平或者相对公平呢?
二、目前意见稿“从高转低”吃大亏,“从低转高”吃小亏
1、问题一,缴费年限不能从低待遇保险带到高待遇保险,反之,能累计带但不能折算
职保相对其它两类杯水车薪的养老保险,当然更具优越性,一般而言待遇高得太多了。所以,以下称职保为高待遇保险,其它两类为低待遇保险。
目前政策以15年为界,假如参加职保满了15年,低待遇保险的钱就能转职保;而没满,则只能从职保转其它。
可缴费年限却没有折算。假如一个人缴了15年的职保,另缴了10年的新农保,到头来他转职保,他那10年的缴费年限是带不到职保的。而缴费年限当然影响着拿多少职保养老金。
而高待遇的年限能往低处带,只是也可能存在不公平。假如一个人缴了10年职保,而缴了5年新农保,那么转了以后,新农保的缴费年限是累计加起来的15年。可问题是,他缴一年职保的钱可比别人缴一年新农保多多了,比如同样缴了一万的总额,别人有15年累积年限,他却只有七八年,在一些地方也会影响到养老金计算(比如成都等地,在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金额时,累积缴费年限也在公式中)。
事实上,之前在成都等地就已经有两类待遇保险互转的政策,制度设计者用了一些公式来计算,实现缴费年限的互转,例如职保转换年限=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所以,有很多实例可供调研。而如果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实施,那么这些地方的参保人只能跟着全国来,实际待遇降低了。
无论如何,制度设计者不能替个体说,反正转换了就也很短一段年限,影响不了什么,那就不转了。一项公共制度设计不能粗枝大叶,而应该就算在最细微处也体现制度设计者的公平之心。
制度设计不合理会引发退保热潮
2、问题二,统筹账户里的钱不能从高待遇保险带到低待遇保险
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需要企业缴纳月工资的20%,职工缴纳8%.这相当于月工资28%的钱。而企业缴的这20%就被用作了统筹基金,用来支付当下的养老金需求。这笔统筹金到底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呢?人社部最新的解释是,这是公家的,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可别忘记了,这20%的钱却也是和城镇职工工资挂钩的。有一个明例是,下岗职工们要想续上社保还得按照缴费工资的20%来缴,而不是8%.而在职保更早的制度中,单位所缴的钱中有3%其实是要划归个人,可后来因为为了缓解支付压力,从2006年开始,这3%就成公家的了。
更不能不提外来劳动力大省广东的情况,农民工退保后,那20%的统筹账户是带不走的。结果,到了2011年年末,光广东一省就有累积养老金结余2892.61亿元。而在许多相关制度研究报告中,作者都认为农民工带走全部个人缴费与企业缴费的50%之和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否则,农民工们相当于被迫放弃了自己一部分养老权益,而肥了打工地。打工的时候是城市的脊梁,走了还要为城市放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