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松 于 2012-12-26 16:01 编辑
原始答案:
常人|王兴松(43511484) 15:4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所以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工资报酬还是要支付的。
另外,我也赞同经济补偿金可以发放,毕竟双方有事实劳务关系。可以按照补偿金方案支付。
补充说明:
看了专家给出的参考意见,个人认为分歧仅在补偿金这一块。
但是也只是介意给或者不给之间。
既然连专家也没有一个准数,那么,我说的可以给也基本正确。
回答完毕。
学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