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5579|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场攻略] 职场上的“蘑菇定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09:5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都知道,蘑菇是生长在阴暗的角落,它们得不到阳光,也没有肥料,自生自灭,只有长到足够高的时候才开始被人们关注,可此时它自己已经能够接受阳光了—“蘑菇定律”据此而来。



有这样一个故事。湖畔有两棵树,一棵粗如熊腰,一棵细若手臂。给湖底清淤泥时,它们被锯掉了。人马离去,岸上就多了两根树桩。



一天,来了一个花木工人,要挖掉它们重新植树。这时一个散步的老人走过来说,大的不敢保证,小的一定会活。花木工人看了看树桩,没有动,收起工具走了。



一年过去了,小树桩上的嫩芽长成手指粗的枝条,大树桩上的嫩芽长成了一丛灌木。花木工人很希望大树桩上的嫩芽也长出粗壮的枝条来,他砍去多余的枝条,留下最有希望的一枝,可是,一点都没有用。三年后,这根抽过多次芽的大树桩在最后一根枝条枯萎后,悄无声息地死了。



有一天,散步的老人又来这儿,园林工人遇见了他,很想解开心中的迷惑。老人说,树和人一样,凡是早年受挫的人都幸运的,他们还有从头做起的时间,可以鼓起勇气来不忧不惧地学一门东西,最后成为有用之才。到了四五十岁才灾祸临头,就真正可怜了,他已没有从头做起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故事对很多职场上的新人有借鉴意义,因为他们往往正处于蘑菇定律的困境之中。如果你刚进入职场不久,或仍对那个时期记忆犹新,相信这个故事一定会让你发出会心而苦涩的一笑。的确,绝大多数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都有过一段“蘑菇”经历:被置于阴暗角落(不受重视的部门,打杂跑腿的工作),浇上一头大粪(无端的批评、指责、代人受过),自生自灭(得不到必要的指导和提携)……总之,那是一段很不愉快的日子。



受苦受难不一定是什么坏事,特别是在一切刚刚开始的时候。当上几天“蘑菇”,能够消除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能够使我们对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有更深的了解,这些对一个人的成长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你“当蘑菇”的时间过长,你就可能成为众人眼中的无能者,更糟的是,你自己也会渐渐认同这种角色。



“蘑菇”经历对于成长中的年轻人来说,就像蚕茧,是羽化前必须经历的一步。但是如果茧太厚,蚕就可能闷在里面,永远不会化成蛾。所以,如何最高效率地走过生命中的这一阶段,从中尽可能汲取经验,成熟起来,并树立良好的值得信赖的个人形象,同时又避免可能的负面影响,是每个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你在这一阶段的成绩如何,直接关乎事业的成败乃至一生的成败。



所以,对年轻人而言,要想顺利地经过“蘑菇成长期”,就要有好的、积极向上的心态与工作作风。

1.摆正态度

俗语说:“求学无捷径。”走上成功之路当然不会有任何速成方法。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些在公司里常常获得好评、能力很强、工作积极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某些共同的行为标准和思考模式。我们姑且把这种模式,称为商业适应行为。如果无法身体力行这些商业适应行为,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公司的地位也就无法提升了。



想要在商场上活跃,不仅要有专业的知识技术,也要有基本的思考力和创造力等“知识的能力”。不过,光凭这些能力来做事,还是不够的。必须把这些能力融入自己的人际关系和周围环境中,简单地说,就是这些能力必须配合商场上的需求。商业适应行为就是这种让你能达成目的的行动。你一定听过“学校的高材生,未必是商场的风云人物”,这是因为许多在校的才子,到了社会上无法适应商场的需要。相反,在商界适应行为良好的人,即使不是一流大学毕业的,还是可以成为商界的顶尖人物的。

这种适应行为,会受到个人性格、意愿和价值观等的影响。所以,要迅速摆脱蘑菇的成长环境,就必须首先要有形成适应行为的一种能力,也就是所谓“态度的能力”。



2.热爱自己的工作

如果你只是为了薪水而来上班,那么公司的确是一个很无聊的地方。每天一大早得挤公车上班,下了班还要加班做未完的工作。另外,还要接受主管或老板的训示和交代下来的工作,遇到客户更要毕恭毕敬、低声下气的。工作规定严格,而且还要做许多自己不想做的事,真是苦不堪言啊!



不过,如果你想到的就只有这些,那就过于肤浅了。工作的乐趣是要由自己一点一滴慢慢去体会的,当你辛辛苦苦完成一件工作时,那种感觉不是用金钱可以换得的,这就是所谓的“成就感”。也就是这些成就感的累积,使你的生活越来越充实,充满活力。当很多人一起同心协力完成一件事的时候,每一个参与的人当然都会深受感动。这种感受,要比其他如运动比赛胜利时所产生的感受更深。就是这些由平时各式各样工作累积起来而达成的成果,悄悄地把日常生活的重心填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3-5-15 09:52:29 | 只看该作者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板凳
发表于 2013-5-16 09:38:3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不错的定律
地板
发表于 2013-5-16 13:57:13 | 只看该作者
元芳你怎么看?
5#
发表于 2013-5-16 19:55:44 | 只看该作者
介是神马?!!
6#
发表于 2013-5-17 00:37:18 | 只看该作者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7#
发表于 2013-5-17 07:20:13 | 只看该作者
占位编辑
8#
发表于 2013-5-17 13:23:04 | 只看该作者
介是神马?!!
9#
发表于 2013-5-17 15:00:4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10#
发表于 2013-5-17 15:35:04 | 只看该作者
撸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6 07:5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