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3480|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场攻略] 6招教你判断跳槽时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21:1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你觉得在工作中度日如年,你该问问自己以下6个问题,是不是还有足够的理由留在目前这个岗位,考虑要不要跳槽。

该到辞职跳槽的时候了么?

1、是否还有刚开始工作时的“激情”吗?

递交辞职信之前,不妨再回想一下,当初为什么会爱上这个工作?并且把造成目前不良状况的最坏因素排除出去。

2、自己的劳动是否被认可?

苇是某公司的业务咨询员,她已想不起来上司什么时候赞扬过她了。“噢,当然,我时常听到他们理怨我什么事办得不精确,或迟到了,或者有什么合同没办妥。”苇沮丧地说,“可我就希望听到积极的反馈,希望不止一次地听到。可是没有。我感到受挫,只想回家呆着去”。工作中的各种不顺心累积在一起,会演变成愤怒,有可能导致某天你在上司或同事面前狂风暴雨般地大发作,这只能使自己处于更被动的境地。

也许你对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有欠缺并不十分清楚。所谓旁观者清。不妨约你的上司谈谈,向他解释解释你目前的感受,问问他,你如何做才能更好。你也许能从上司的言谈中,弄明白你还能在这个行当中走多远。

3、你觉得自己会有远大的前程吗?

也就是说,你觉得自己有可能被提升吗?或者,前面是不是一条死胡同?你的职业有时候如同你结交的异性朋友一样,你总想知道,有一天,你能否得到一声意味深的承诺,否则,你就该抽身退出了。

芦燕曾是某广告公司的职员,她说:“我在那个公司做了两年普通职员,后来我又找了另外一家公司,他们答应给我更高的职位。出于以前公司的留恋,我再次询问顶头上司,我是否有升迁的可能。头儿表示遗憾,说,恐怕还得等几年。我彻底失望了,没有再逗留。我想我做对了,我不该长期呆在一个梦想无法实现的地方。”

4、你还想边干边学吗?

面对一个无望的职业,你可能不再关心能从工作中学到什么。而在一个令人倾心的工作中,人们寻找不断的发展。当你停止学习时,你就会裹足不前。只有不断的进取才能促使人对自己的需要进行新的评介。也许适当的候,可要求进行某些行业培训。新的知识和认知能给人带来刺激,使你在游戏中不至落伍。


5、你感到工作给你带来快乐吗?

有些人因为性格内向,特别不愿意在众人面前讲话,每当遇到那样的场合,都觉得是在受刑;还有的人对所从事的工作感到力不从心,为无形的压力所苦。

王莹以前做过律师,现在是某公司市场部主管。她说:“做律师那阵,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都会陷入茫然无助的情绪中。最终,我确认自己不再适合做律师,而重新接受培训。我从不后悔自己所做的抉择。”有时候,一些小小的调整,往往能改变刻板的工作节奏。


6、你觉得自己不再忠实于本职工作了吗?

你怨恨目前的工作,对它毫不关心。你目光看着别处,给一些招聘广告回信,到一些招聘咨询处打听消息,接受面试。所有这一切,说明你已开始背叛原先的工作。到了这一步,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呢?


其实,即使你已经得到了新的工作,但在离开之前,你设法问问你的上司,他们是否愿意付给你更高一些的报酬来挽留你,当然,态度必须是诚恳、低调的,切不可用张狂的口气来要挟。你可以告诉他,有人希望你到他们那儿去工作,但你还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不该接受。毕竟自己对此地有些留恋,不知道公司是否还有别的更好的机会给你等等。你很可能会得到最诚恳和衷心的挽留。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3-5-15 21:12:2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低调,低调!
板凳
发表于 2013-5-16 11:57:3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下
地板
发表于 2013-5-16 18:42:58 | 只看该作者
1v1飘过
5#
发表于 2013-5-16 18:42:58 | 只看该作者
打酱油的人拉,回复下赚取积分
6#
发表于 2013-5-16 21:00:46 | 只看该作者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7#
发表于 2013-5-17 04:25:01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8#
发表于 2013-5-17 12:02:45 | 只看该作者
前排支持下
9#
发表于 2013-5-17 14:03:30 | 只看该作者
楼猪V5啊
10#
发表于 2013-5-17 15:54:14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必须得顶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1-16 09:5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