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用文字形式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企业都会建立一套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规章制度。那么,在设计企业规章制度时要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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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规定罚款 有些公司在设立规章制度时会把罚款要求写进去,例如:如果怎样就罚款多少钱。这种现象虽然能够避免工作问题的产生,但却是目前的法律环境所不允许的。现在我国的企业对于员工都只有用工管理权而没有行政管理权,并没有权利对企业员工进行罚款。所以,目前企业规章制度中只要有罚款的处罚方式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都因违法而无效。 2.劳动合同设定期限 很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大都会一年一签。有人会认为,这种短时间的合同能够给员工带来激励和竞争,规避经济补偿。但是它在无法给员工带来归属感和稳定性的同时,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一定法律纠纷。看过《劳动合同法》的人都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远远不会到期,也常常被企业忽略。但如果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期限问题,避免法律纠纷。 3.区分保密约定和竟业禁止条款 保密是员工在职业过程中的义务之一,无须支付保密工资或报酬就可要求。竞业禁止则需企业付出代价才能实现,即在员工离职后应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该约定才能生效。如果企业不履行支付义务,则员工亦无需履行。另外,这种支付标准也不是任意的,不低于正常薪资60%的标准,才会被认为是合法的。这种条款约束的一般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限制他们离职后的职业选择,也是维持公司竞争优势,限制竞争对手出现的有效形式。 4.签订培训协议 如果企业付费安排员工接受培训,那在培训前一定要先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要与员工约定履职期限。履职时限未满却离职的,需按比例支付未履行期的培训费用。而企业需保留好与培训相关的各种票据和经费计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5.明确福利管理 对于福利这一项需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表述。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提供合法的福利待遇,所以在制度中设计出福利待遇,也可以有效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6.奖惩管理 公司的奖惩管理要有依据,这种依据应该与绩效考核、薪酬联系起来,不能凭主观印象。任何奖惩有理有据,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也能够避免更多问题和错误的产生。有表现,狠狠地表扬,犯错误,不良影响越小越好。 7.做好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大概是上至领导层下至员工都比较头疼的一种管理方法了。但是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却能给公司,给个人带来莫大的好处。较为实用的绩效考核管理就是将薪酬拆除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按照岗位的绩效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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