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全国各地进入了一年中气温最高,潮湿又闷热的日子——三伏天。7月22日,中央气象台发布了全国各个省市的高温橙色预警。高温当头,一出门就是热浪袭面,汗流浃背。在空调间里办公的人们或许能够享受到凉爽的畅意,但别忘了还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在露天工地上挥汗如雨地工作,头顶烈日,身受炙烤。每每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你是否感到心底的那一丝心疼。如果劳动者必须在高温下工作,那他们就应该享受一定的高温补贴,这是既合情又合理的存在。 近几年,每到高温天气,我们都会提及高温补贴这个话题。2014年,全国已有25个省份公布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条件不尽相同。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海南发放时间最长,从4月起共发放7个月。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紧随其后,为五个月。而北京、湖南等五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最短,为3个月。
高温补贴是保障劳动者权利的重要表现。
按月发放的省份有江苏、浙江、上海等。其中,山西标准最高,每月240元,江苏、上海、江西津贴额度较高,最低为200元/月。而北京、山东地区补助为120元/月。发放补贴最少的为甘肃,仅45元/月。 此外,执行日补的省份有天津、湖北、山西等。其中,天津发放金额最高,为每日21元。而发放条件最为严格的是重庆市,气温达到37~39.9℃的日子,劳动者才可领取 5~10元; 40℃(含40℃)以上时可领取10元~20元。 目前,对于高温补贴措施普遍使用的是2012年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方法》,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具体的标准还是按照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因此才出现了上面所说的25个省份不尽相同的发放标准。 虽然高温补贴有了制度的保障,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并不是那么顺利。有专家指出,不少企业在这一方面落实并不到位,至少八成劳动者并没有拿到或者没有足额拿到高温补贴。企业不愿从自己的口袋里多掏出一些钱,而有些劳动者也因为缺少法律意识或诸多顾虑而不知维权或放弃维权。虽然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存在着很多隐患,但是我们仍能看到一些工人,尤其是建筑工地的工人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赶工期。你能想象在38℃甚至是40℃的高温下劳作,是什么感受吗?对于我们大多数人,不要说劳作,就是在这样的温度下出去走一圈都是极其不愿意的。那些高温下还在劳动的人,他们本该享有的高温权利跑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相关的人或单位来监管实施? 再退一步讲,即使劳动者能拿到高温津贴又如何?他们拿着每月最多几百元的补贴,牺牲的却是自己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发放高温补贴,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抚慰这些劳动者的心灵,但是他们的身体和生命谁来保障呢?每一年夏天,中暑伤亡等事故我们已经知道或看到的不少了,也是到了应该引起企业甚至是全社会的警觉的时候了。 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所以企业甚至是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充分考虑到这类劳动者的利益,在高温补贴的发放上不要克扣少出,在户外温度高达38摄氏度上时,是不是可以考虑放一个“高温假”,让户外劳动者避开高温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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