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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22:4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
       ABC公司大连的员工分布广泛,除大连外,多数员工在三级城市,如辽宁、盘锦、丹东等周边城市工作,在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工作在周边城市的员工异地就诊存在问题:
一、大连市关于员工异地就诊的相关规定
1、在大连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如出差、探亲或外地工作的,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凭有关诊疗凭证到大连医保中心报销;
2、转诊异地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医疗费个人负担30%;退休人员减半;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可转往异地治疗,在办理手续时须持三级甲等医院由经治医生开具的转诊单(加盖医保科印章)、本人的医疗保险证、IC卡,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审核部审核备案,开具转往异地治疗介绍信、签订协议书;再到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转往异地治疗的介绍信后,方可去异地诊治
二、目前员工面临的问题
1、员工患的是鼻炎,属于慢性病,不属于上述政策规定的报销范畴,(即使是挂上急诊)。如果到大连市动手术,因该病需要边观察,边治疗,治疗周期长,而且该员工在大连没有亲戚,光吃住就需要一大笔费用。
2、由该员工的情况,我们同时想到其它的员工发生这种情况,又不能到大连市治疗,将如何处理。
所以解决员工异地就诊,成了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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